
收租。 清 吳熾昌 《客窗閑話初集·談鬼》:“中表 諸行泉 者,膽識俱雄,為予家起租赴鄉。” 清 柯悟遲 《漏網喁魚集》:“業田戶於 上海 藩臬縣投詞起租,半充軍餉,半濟薪水。” 茅盾 《多角關系》三:“ 老胡 !勒令他們退租!這樣的好田一擔二鬥起租還怕沒有人要麼!”
“起租”一詞在不同語境中有以下兩種主要含義,綜合古籍和現代用法解釋如下:
開始收取租金(現代常用義) 指租賃關系開始時計算租金的日期。例如在房屋租賃中,合同常标注“從2025年7月1日起租”,即表示從該日起開始計算租金費用。這類用法常見于現代租賃協議,強調時間節點的界定。
收租行為(古籍用法) 在清代文獻中出現時,特指向佃戶或租戶收取租稅的行為。例如《漏網喁魚集》記載的“投詞起租”指通過官方途徑催收田租,具有曆史語境下的行政管理色彩。
補充說明:
建議在具體使用中結合上下文判斷含義,涉及現代租賃時優先采用第一種解釋。
起租是一個常見的詞彙,一般用于指開始租賃房屋、車輛等財物的行為或過程。
起租由兩個字組成,其中“起”字的部首是走,總共有七畫;“租”字的部首是禾,總共有六畫。
起租一詞源于漢語,在古代文獻中可以追溯到宋代。起表示開始,租則代表租賃。
起租的繁體字為「起租」。
在古代,起租的寫法可能有所不同,如在金石文中,字形可能會有變化。
1. 他決定明天起租一個新的辦公室。
2. 這輛車從今天起租滿三個月。
起租的相關詞彙有:租金、租約、租期、出租、承租等。
起租的近義詞包括:開始租賃、開展租用、着手承租等。
起租的反義詞是退租,表示結束租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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