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族的意思、妻族的詳細解釋
妻族的解釋
妻的娘家親族。 漢 班固 《白6*虎通·宗族》:“妻族二者,妻之父為一族,妻之母為二族。” 清 葆光子 《物妖志·狐》:“其從父妹婿,曰 鄭六 ,不記其名,早習武藝,亦好酒色,貧無家,託身妻族。”
詞語分解
- 妻的解釋 妻 ī 男子的配偶:妻子。妻室(指妻子)。妻小(妻子和兒女)。妻離子散。 夫 妻 ì 以女嫁人。 夫 筆畫數:; 部首:女; 筆順編號:
- 族的解釋 族 ú 親屬,泛指同姓之親:族規。族長。家族。 指具有共同起源和共同遺傳特征的人群:種族。 指在曆史上形成的人群的穩定共同體,他們有共同的語言、經濟生活以及表現于共同文化上的心理素質:民族。 聚居而有血統關系的人群的統稱:宗族。氏族。部族。 事物有共同屬性的一大類:芳香族。 封建時代的一種殘酷刑罰,一人有罪,把全家或包括母親、妻家的人都殺死:族滅。 聚合,集中:雲氣不待族而雨。 筆畫數:; 部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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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解析
妻族在漢語詞典中的釋義指妻子一方的親屬關系網絡,屬于傳統宗法制度中的重要親屬範疇。以下從權威辭書與典籍角度分述:
一、核心定義
妻族即妻子所屬的血緣家族,包含妻子父母、兄弟姊妹及其後代等旁系血親。古代典籍《爾雅·釋親》明确将此類親屬歸為"妻黨",與"父黨""母黨"并列,構成宗族三大外親體系。《漢語大詞典》進一步釋義為"妻家的親族",強調其以婚姻為紐帶建立的親屬關系。
二、親屬關系定位
- 直系關聯
妻族以嶽父母(妻之父母)為尊,古稱"外舅""外姑"(《禮記·曲禮下》),現代通稱嶽父、嶽母。
- 旁系範圍
涵蓋妻之兄弟(内兄/内弟)、姊妹(妻姊/妻妹)及其子女(甥/侄),《儀禮·喪服》記載此類親屬服制等級低于本宗。
三、社會文化延伸
在宗法制度中,妻族屬于"外親",其權利與義務區别于"宗親"。如《唐律疏議》規定,妻族成員不承本宗爵位,凸顯傳統社會父系血緣的核心地位。現代漢語中,"妻族"一詞多用于學術及法律語境,日常表達則多用"嶽家""娘家"等通俗稱謂。
同義詞參考:外親、妻黨、姻族(《辭源》修訂本)
權威參考來源:
- 《漢語大詞典》(商務印書館)"妻族"詞條
- 《爾雅·釋親》(中華書局校注本)
- 《儀禮·喪服》(上海古籍出版社點校本)
- 《唐律疏議》(法律出版社箋釋本)
網絡擴展解釋
“妻族”指妻子的娘家親族,屬于中國傳統親屬關系中的姻親範疇,具體解釋如下:
一、核心定義
- 基本含義:指妻子一方的家族成員,包括嶽父、嶽母及其親屬。根據古代文獻《白虎通·宗族》記載,妻族分為兩類:妻之父(嶽父)為一族,妻之母(嶽母)為另一族。
- 結構劃分:包含嶽父族和嶽母族兩大家族,其中嶽父族可細分祖嶽父(妻子的祖父)和祖嶽母(妻子的祖母)的家族,嶽母族則涉及外祖嶽父(嶽母的父親)和外祖嶽母(嶽母的母親)的家族。
二、曆史與文獻依據
- 漢代班固在《白虎通·宗族》中明确将妻族納入宗族體系,強調其作為姻親的獨立性。
- 清代《物妖志·狐》提到“託身妻族”,反映古代男性依附妻子家族的社會現象。
三、實際應用示例
- 曆史事件:如《查字典》引例中,古羅馬皇帝卡拉卡拉為掌權“誅殺兄弟,夷滅蓋塔妻族”,體現妻族在權力鬥争中的牽連。
- 文學作品:常用于描述家族關系,如劉表因寵溺後妻蔡氏,導緻妻族蔡瑁掌權,側面反映妻族對政治的影響。
四、相關概念
- 直系姻親:如嶽父母、女婿等直接關聯的親屬。
- 旁系姻親:如妻子的叔伯、堂兄弟等非直系親屬。
若需進一步了解具體親屬稱謂或曆史案例,可參考《白虎通》《物妖志》等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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