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殷墟 發現的甲骨文。因皆為契刀所刻,故亦稱契文。 清 孫诒讓 有《契文舉例》。
“契文”一詞主要有以下兩種解釋,具體含義需結合語境判斷:
甲骨文的别稱
指殷墟出土的、刻在龜甲獸骨上的文字。因其用契刀(古代雕刻工具)刻寫,故稱“契文”。這一用法最早見于清代學者孫诒讓的著作《契文舉例》,是研究甲骨文的重要文獻。
古代契約文書
指記錄雙方約定事項的書面文件,具有法律效力。例如土地買賣、租賃協議等書面憑證,均屬“契文”範疇。現代也可引申為重要的合同或文件。
補充說明
契文(qì wén)是指刻在青銅器、石碑等上面的文字記錄,它記錄了古代的文字、法律、契約等内容。在古代,契文被廣泛應用于各個領域,如土地所有權、財産關系等,具有重要的曆史價值。
契文這個詞可以拆分為兩個部首,左邊是“卩”部,右邊是“文”部。它的總筆畫數為8。
契文一詞最早出現于《周禮·地官》中,用于指代青銅器上面刻有的文字。由于契文記錄了重要的信息,因此被視為古代社會中重要的文化遺産。
契文的繁體字為「契文」,保留了原始的形狀和意義。
在古代漢字的寫法中,“契”字的上面有一個小點,表示印章;“文”字的上面有兩個小點,表示文字。這種寫法強調了文字和印章的關系。
1. 他發現了一塊刻有契文的青銅器。
2. 學者們通過研究這些契文,還原了古代社會的法律制度。
契約、契合、契機。
刻文、銘文。
白文、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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