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differ]∶不一緻,不相同
意見不一
(2)
[vary]∶有差異,質量不同
質量不一
(3)
[phrase used at the end of letters,indicating that many things have been left unsaid]∶舊時書信末尾用語,表示不一一詳說
(1).不相同;不一樣。《管子·禁藏》:“赦罪而不一,德雖厚,不譽者多。” 晉 陸機 《豪士賦》:“夫立德之基有常,而建功之路不一。” 明 郎瑛 《七修類稿·詩文一·各文之始》:“奏疏之名不一,曰上疏,曰上書,曰奏剳,曰奏狀,曰奏議。”
(2).不統一;不專一。 晉 郭璞 《省刑疏》:“夫法令不一,則人情惑;職次數改,則覬覦生。” 宋 蘇轼 《登州召還議水軍狀》:“至 慶曆 二年,知州 郭志高 為諸處差來兵馬,頭項不一,軍政不備。” 明 何景明 《何子·嚴治》:“夫民心不一則散。” 清 平步青 《霞外攟屑·格言·讀書五失》:“夫為學之道,用志不能不一,用力不能不專。”
(3).同“ 不一一 ”。 明 歸有光 《與宣仲濟書》:“人去草草,明當奉晤,不一。”
(4).猶不隻。 清 戴名世 《芥舟翁壽序》:“至於吾家之得壽者,項背相望,自邑志所載,及餘所見,不一其人也。”
“不一”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通過以下方面綜合解釋:
“不一”指事物之間存在差異或矛盾,核心含義為“不一緻、不相同”,詞性為動詞。例如:“意見不一”“質量不一”。
差異性與矛盾性
表示兩個或多個事物在屬性、狀态或觀點上存在差異。例如:“高下不一”“建功之路不一”。晉代郭璞提到“法令不一,則人情惑”,強調不統一帶來的負面影響。
書信結尾用語
舊時用于書信末尾,表示“不逐一詳述”。如明代歸有光《與宣仲濟書》結尾的“明當奉晤,不一”。
質量或程度不同
可描述物品或行為的非均質狀态,如“質量不一”“乏累之時,扶牆稍息……或深或淺,不一而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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