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合同或單證規定期限内按照載明的價格購買某種證券的權利。其形式有合同、契約、購買證明單等。“股票先購權”和“股票認購證”都屬期權的形式。
期權是一種金融衍生工具,賦予持有者在特定時間以約定價格買入或賣出标的資産的權利,但無義務必須執行。以下是其核心要點:
合約性質
期權本質是合約,買方支付權利金後獲得選擇權,可自行決定是否在到期日(或之前)以固定價格(行權價)交易标的資産。
示例:若購買股票看漲期權,未來股價上漲時可選擇行權獲利,下跌時放棄行權,僅損失權利金。
與期貨的區别
期貨要求雙方必須履約,而期權買方僅有權利無義務。
按權利類型
按行權時間
權利與義務分離
買方享有選擇權,賣方則需履約。
風險與收益不對稱
杠杆效應
通過小額權利金控制高價值資産,放大投資回報或風險。
包括股票、債券、貨币、商品期貨、指數等,衍生自這些資産的價格變動。
如需了解具體交易規則或策略,可參考《股票期權交易試點管理辦法》及市場實操指南。
期權是一種金融衍生品,它賦予持有人在未來特定時間内以特定價格買入或賣出某項資産的權利,而不是義務。這項權利能夠讓持有人根據市場行情在未來進行買入或賣出資産的決定。
期:從朝并頭上取部首"月",共4畫。
選:從"千"字旁,共5畫。
期權一詞來源于英文單詞"option",最早起源于17世紀的荷蘭。而繁體字"期權"被廣泛使用。
古代漢字寫法中,期字的寫法為「憩」,含義為休息、安定。而選字的寫法為「詽」,是指言談的愉快和暢達。
1. 他購買了一項股票期權。
2. 隨着交易到期,他決定行使期權。
3. 這家公司為員工提供了股票期權作為獎勵。
組合詞:期貨期權、股票期權、購買期權、賣出期權
選擇、權利、選擇權
義務、限制、無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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