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respass;encroach] 越犯職權、法制等
侵越另一方的領域
(1).謂越犯職權、法制等。《舊唐書·張鎰傳》:“盟文所有不載者,蕃有兵馬處蕃守, 漢 有兵馬處 漢 守,不得侵越。” 明 沉德符 《野獲編·内閣·宰相谳獄之始》:“朝審主以冢宰,熱審主以中官,已屬侵越,若宰相則不問決獄,自古已然。” 章炳麟 《秦獻記》:“然則朝廷以愛憎無常,侵越憲度,即刑賞不信無疑也。”
(2).指越界侵犯。《明史·雲南土司傳二·麓川》:“時 麓川 、 木邦 争界,各訴於朝,就令使者諭解之,俾安分毋侵越。”
“侵越”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在不同語境中有細微差異,但核心均指超越權限或界限。以下是詳細解釋:
侵越指越犯職權、法制或越界侵犯,強調超出自身應有的權限或範圍。例如:
該詞在古代文獻中頻繁出現,例如:
現代語境中,“侵越”多用于以下場景:
“侵越”強調對權限、法制或物理界限的逾越,既有曆史淵源,也在現代政治、法律等領域廣泛應用。如需具體文獻例證,可參考《舊唐書》或《明史》相關内容。
《侵越》是一個漢字詞,意思是侵犯、超越,多用于形容某種行為或狀态對其他事物的侵犯、超越。
《侵越》的拆分部首為人和走,筆畫數為10畫。
《侵越》是一個意義相近的詞,來源于古代漢語的用法,多用于描述與他人界限、權益等有關的侵犯或超越。
在繁體字中,侵越被寫作「侵踰」。
在古時候,侵越的漢字寫法可能有所不同。但是由于目前沒有找到相關的古代漢字寫法,無法給出具體的古時候漢字寫法。
1. 他的行為侵越了我的個人隱私。
2. 這種行為已經侵越了法律的底線。
包含「侵越」這個詞的一些組詞有:侵入、越界、侵犯、越過。
近義詞包括:入侵、超越、跨越。
反義詞包括:尊重、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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