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侵奪,從中侵吞牟利。《韓非子·孤憤》:“大臣挾愚污之人,上與之欺主,下與之收利侵漁,朋黨比周,相與一口。”《漢書·宣帝紀》:“今小吏皆勤事,而奉祿薄,欲其毋侵漁百姓,難矣。”《新唐書·高季輔傳》:“為政之道,期于易從,不恤其匱,而須其廉,正恐巡察歲出,輶軒繼軌,而侵漁不息也。” 清 魏源 《湖北崇陽縣知縣師君墓志銘》:“于是把持之生監與侵漁之書役,交相為難,各執一詞,弱肉強食,如圜無端。” 吳晗 《朱元璋傳》第五章:“ 元璋 把征糧和運糧的權力交給地主,以為‘這個辦法是以良民治良民,必無侵漁之患’。”
“侵漁”是一個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為利用職權或勢力侵奪他人財物,從中牟利,尤其指官吏或權勢者對百姓的剝削行為。以下是詳細解釋:
核心含義
指通過不正當手段侵占他人利益,如官員貪污、盤剝百姓。該詞常與“侵吞”“牟利”關聯,強調利用職務之便謀取私利。例如:
《漢書·宣帝紀》提到“欲其毋侵漁百姓,難矣”,即批評官吏難以避免剝削民衆。
詞源與比喻
字面可拆解為“侵”(侵犯)和“漁”(捕魚),比喻像漁夫捕魚般掠奪他人財物,帶有持續性、貪婪性的特征。
曆史文獻中的典型用法
現代引申義(較少見)
個别資料提到可指“侵犯漁民權益”(如非法捕撈),但此用法非主流,需結合具體語境判斷。
“侵漁”主要用于描述權勢者通過剝削手段非法牟利的行為,尤其在曆史語境中高頻出現。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文獻案例,可參考《韓非子》《漢書》等典籍。
《侵漁》一詞指的是非法捕撈、盜捕或掠奪性漁業活動。在漁業法律和保護海洋資源的背景下,這一行為被視為非法和破壞性的。侵漁嚴重危害了漁業資源的可持續發展,損害了漁民的利益,同時破壞了海洋生态環境。
《侵漁》一詞由"侵"和"漁"兩個字組成。其中,"侵"字的部首是"人",總筆畫為9;"漁"字的部首是"水",總筆畫為11。
《侵漁》一詞來源于中國的漁業法律制度。隨着海洋資源的枯竭和漁業捕撈技術的不斷進步,過度漁業捕撈和非法捕撈成為嚴重問題,因此,為了保護海洋資源和漁民的利益,相關法律法規對侵漁行為進行了明确規定。
《侵漁》在繁體中的寫法為「侵漁」。
在古代漢字寫法中,《侵漁》可以采用以下寫法:
「侵」:侵、寑+8點+心
「漁」:水、魚+9點+心。
1. 這個漁民因為侵漁,被罰款并交出非法捕撈的魚貨。
2. 政府加強了對侵漁行為的打擊,但仍需要進一步加強執法力度。
1. 非法侵漁
2. 侵漁行為
3. 侵漁者
4. 侵漁船隻
1. 非法捕撈
2. 盜漁
3. 野蠻捕魚
合法捕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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