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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街錢的意思、侵街錢的詳細解釋

關鍵字:

侵街錢的解釋

宋 代 李稷 對建于道旁的民舍所強征的稅錢。《宋史·李稷傳》:“遂為 陝西 轉運使、制置 解 鹽。 秦 民作舍道傍者,創使納‘侵街錢’,一路擾怨,與 李察 皆以苛暴著稱。”

詞語分解

專業解析

侵街錢是中國古代城市管理中的一項特殊稅費,指官府向侵占公共街道空間的商戶或居民征收的罰款或占地費用。該制度集中出現于宋代,主要針對商鋪、民居違規擴建侵占街道的行為。

從漢語詞義角度分析:

據《宋會要輯稿·食貨》記載,北宋真宗時期(998-1022年)已出現針對汴京商鋪"接檐造舍,侵奪街衢"的罰款制度。南宋《慶元條法事類》更明确規定:"諸侵街巷阡陌者,杖六十,仍令改築",對屢犯者持續征收占地錢。

該制度反映了三個社會特征:

  1. 城市商業發展與空間矛盾的加劇
  2. 政府公共管理職能的貨币化轉型
  3. 古代城市規劃的法治化嘗試

現代學者包偉民在《宋代城市研究》中指出,侵街錢本質上是通過經濟手段調節公共資源分配,其征收标準依據侵占面積與路段等級劃分,具有早期"空間稅"的特征(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15年版)。

網絡擴展解釋

“侵街錢”是宋代的一種苛捐雜稅,具體解釋如下:

  1. 基本定義
    指宋代官員李稷向在道路旁修建房屋的百姓強制征收的稅錢。該稅種因針對“侵占”街道空間的民舍而得名。

  2. 曆史背景與實施

    • 李稷在擔任陝西轉運使期間(負責地方財政及鹽務),針對秦地(今陝西一帶)百姓在道旁建屋的行為,首創此稅。
    • 宋代城市商業發展迅速,商戶常将店鋪延伸至街道。徽宗時期,官府正式承認臨街設鋪的合法性,并征收“侵街房廊錢”,可視為“侵街錢”的官方制度化延續。
  3. 社會影響
    這一稅收因征收手段嚴苛,導緻民怨沸騰。李稷與其同僚李察均以“苛暴”著稱,反映了宋代部分地方官吏的橫征暴斂現象。

補充說明
“侵街錢”屬于特定曆史時期的區域性稅種,體現了宋代城市管理中的矛盾:一方面默許商業擴張,另一方面通過征稅控制公共空間占用。相關記載主要見于《宋史·李稷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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