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确驗證。《書·呂刑》“五刑之疑有赦” 唐 孔穎達 疏:“其當清證審察使能之;勿使妄入人罪,妄得赦免。”
“清證”是一個古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通過以下方面解析:
“清證”指明确驗證,強調通過查證使事物清晰、确鑿。該詞多見于古代文獻,如《尚書·呂刑》的唐代注疏中提及“其當清證審察使能之”,意為需嚴謹核實以避免誤判。
組合後,“清證”強調通過細緻查證使事實明晰。
該詞最早見于唐代孔穎達對《尚書·呂刑》的注解,用于司法語境,指對存疑案件需審慎核查,避免冤錯。
現代漢語中“清證”已不常用,但在古文研究或特定學術讨論中可能涉及。其含義可類比“核實”“查證”等詞。
若需進一步了解古代司法術語或文獻例證,可參考《尚書》及唐代注疏原文。
清證是一個漢字詞語,意為明确無誤的證明或證據。它由兩個部分組成,即“清”和“證”。
清證的部首是“言”,表示與言語有關。它的筆畫數目為11,其中清的筆畫數為5,證的筆畫數為6。
清證一詞的來源較為晚近,主要使用在現代漢語中。在繁體字中,清證的寫法為“清證”。
在古代漢字寫法中,清證并不常用。對于類似的意思,古代漢字可能會使用更加傳統的詞語,如“确鑿”或“明确”。不過,在現代漢字中,“清證”已經成為通用的詞彙。
1. 這份文件是對他無辜的清證。
2. 案件破獲後,警方找到了大量的清證。
3. 請提供清證證明你的身份。
清白、清澈、證明、證據、證實、明證、清楚等
确鑿、明确、确定
含糊、模糊、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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