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同“ 清詞麗句 ”。《宋書·謝靈運傳論》:“清辭麗曲,時發乎篇。”
“清辭麗曲”是漢語中用于形容文學作品或音樂作品風格清新、語言優美的四字詞組。該詞由“清辭”與“麗曲”兩個部分構成,分别指代“清麗的文辭”和“華美的曲調”,整體表達對藝術創作的高度贊譽。
基本釋義
“清”意為純淨、雅緻,“辭”指文辭或言辭;“麗”為華美、絢麗,“曲”則指樂曲或歌謠。組合後,“清辭麗曲”多用于描述詩詞、文章或音樂作品兼具語言凝練與韻律美感的特點,例如:“這篇賦作堪稱清辭麗曲,讀來如聞絲竹之聲。”
詞源與演變
該詞可追溯至古代文學評論傳統。南朝文論家劉勰在《文心雕龍·樂府》中強調“詩為樂心,聲為樂體”,暗合“清辭”與“麗曲”相輔相成的理念。宋代以降,文人更以“清辭麗曲”評價兼具文學性與音樂性的作品,如姜夔《白石道人歌曲》中詞樂結合的創作即被後人稱為“清麗雙絕”。
文學應用
在古典詩詞批評中,“清辭麗曲”常與“氣象雄渾”“沉郁頓挫”等風格形成對比,特指婉約細膩的審美取向。例如清代《四庫全書總目提要》評李清照詞“清辭麗曲,婉約天成”,體現了該詞在文藝批評中的權威用法。
清辭麗曲(qīng cí lì qǔ)是一個漢語成語,主要用于形容文學藝術作品或音樂作品的優美動人。以下是詳細解析:
指辭章清麗、曲調優美的詩文或音樂作品,強調語言和韻律的精緻典雅。該成語常用來贊美文學創作或藝術表達的優雅特質。
該成語體現了中國傳統文化中對文學藝術“文質兼美”的追求,既要求内容雅正,也注重形式上的音韻和諧。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作品中的用例,可參考《宋書》或相關文學評論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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