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eize by force] 侵占;搶奪
侵奪殖民地
(1).侵占,搶奪。《荀子·王制》:“之所以接下之人百姓者則好取侵奪,如是者危殆。”《史記·高祖本紀》:“ 項羽 數侵奪 漢 甬道, 漢 軍乏食,遂圍 漢王 。” 宋 蘇轼 《上神宗皇帝書》:“若巧者侵奪已甚,則拙者迫怵無聊。利害相形,不得不察。” 明 沉德符 《野獲編·土司·緬甸盛衰始末》:“ 正統 間,﹝ 迤西 ﹞為 麓川 所侵奪,訴於朝。” 徐特立 《抗日十大綱領》:“另一方面要靠用武力來侵奪殖民地,重分世界,如 德 、 意 、 日 。”
(2).謂侵犯奪取。 鄭觀應 《盛世危言·公法》:“夫各國之權利無論為君主、為民主、為君民共主皆其所自有,他人不得侵奪。”
(3).被逼迫,受陷害。 漢 王充 《論衡·亂龍》:“囚罪正則木囚不動;囚冤侵奪,木囚動出。”
侵奪是一個具有明确法律及道德指向的漢語複合詞,其核心含義可拆解為以下四層:
一、基本釋義 指以不正當手段強行奪取他人財物、權利或利益的行為。該詞強調行為的主觀惡意性與強制性,常用于描述違反法律或道德規範的占有行為。《現代漢語詞典》(第七版)将其定義為“非法或強行奪取别人的權益”。
二、詞源構成 “侵”字甲骨文像手持掃帚驅人,本義為漸進性侵占,《說文解字》釋作“漸進也”;“奪”繁體作“奪”,從隹從又,象手持鳥掙脫,引申為強力獲取。二字組合強化了“漸進侵占”與“暴力奪取”的雙重語義。
三、用法特征
四、近義辨析 與“侵占”相較更強調暴力性,與“掠奪”相比側重漸進性。反義詞為“讓渡”“歸還”等。
“侵奪”是一個漢語詞彙,拼音為qīn duó,其核心含義是通過強勢手段非法侵占或搶奪他人財物、權利或領土。以下是詳細解釋:
侵占與搶奪
指利用權力、暴力等不正當手段強行占有本不屬于自己的財物或權益。例如:“侵奪他人財産”“侵奪别國領土”(、)。
曆史與文獻中的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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