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捕捉。 唐 韓愈 《論捕賊行賞表》:“狂賊傷害宰臣,擒捕未獲。”《宋史·職官志七》:“巡檢司……掌訓治甲兵,巡邏州邑,擒捕盜賊。” 清 紀昀 《閱微草堂筆記·灤陽消夏錄一》:“方部署僞官,事已洩,官軍擒捕,圍而火攻之。”
擒捕是現代漢語中的動詞,指通過武力或計謀捉拿、捕獲對象,強調對目标的制服與控制。其釋義可從以下三個維度解析:
單字本義
二字同義複用,強化“主動制服并捕獲”的行為特征。
構詞邏輯
屬并列式合成詞,融合“擒”(制服)與“捕”(追拿)的雙重動作,體現從追擊到控制的完整過程。
核心定義
語境差異
與“逮捕”“捕獲”的區别
詞語 | 主體 | 對象 | 語義側重 |
---|---|---|---|
擒捕 | 人/力量 | 人或動物 | 強調制服過程 |
逮捕 | 執法機關 | 犯罪嫌疑人 | 法律程式性 |
捕獲 | 人/工具 | 動物/抽象物 | 結果導向 |
文學用例
《水浒傳》第二十三回:“武松擒捕猛虎,為民除害。” ——體現對危險目标的主動制服。
(注:因未提供可驗證的線上鍊接,此處僅标注文獻來源。實際引用時建議補充權威出版物的官方頁面或數據庫鍊接。)
“擒捕”是一個漢語動詞,拼音為qín bǔ,注音為ㄑㄧㄣˊ ㄅㄨˇ,其核心含義為“捕捉”,常用于描述對人或動物的控制與捕獲。以下是詳細解釋:
字面意義
由“擒”(捉拿)和“捕”(抓捕)組合而成,強調通過主動行動制服目标,多用于官方或軍事場景,如捉拿盜賊、罪犯等。
引證與用法
現代應用
多用于書面或正式語境,如“擒捕逃犯”“擒捕走私團夥”等,強調執法或武力手段的介入。
“擒捕”側重描述通過武力或策略制服目标的動作,常見于曆史文獻和法制語境,與普通“捕捉”相比更具強制性和目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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