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讨取。 宋 蘇轼 《論積欠狀》:“縱使盡依十料,吏卒乞覓,必不肯分料少取。” 宋 孟元老 《東京夢華錄·娶婦》:“迎客先回至兒家門,從人及兒家人乞覓利市錢物花紅等,謂之‘欄門’。”
“乞覓”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為“讨取”,常見于宋代及元代文獻中。以下從詞義、文獻例證及文化背景三方面進行詳細解釋:
基本詞義
“乞覓”指通過請求或尋找的方式獲取某物,帶有主動索取的意味。例如宋代官方文書中,蘇轼在《論積欠狀》提到“吏卒乞覓”,指官吏向百姓強行讨取財物。該詞在民間習俗中也有體現,《東京夢華錄》記載婚嫁時“從人及兒家人乞覓利市錢物”,即迎親隊伍向主家讨取紅包。
文獻例證與文化背景
近義辨析與使用範圍
與“乞讨”相比,“乞覓”更強調主動尋求而非被動接受,且多用于書面語境。其對象既包括具體財物(如錢、物),也可指抽象事物(如生計、修行資源)。
“乞覓”在不同曆史語境中兼具負面(強取)與中性(習俗、修行)含義,需結合具體文本分析。若需進一步了解相關文獻,可參考《蘇轼文集》《東京夢華錄》及元代道教詩詞集。
《乞覓》這個詞指的是向人乞求或尋找某種東西。一般用于形容無所依賴或無法自食其力的情況下的乞求或尋找。
《乞覓》的部首是“⺕”和“虍”,拆分後可以分為“乞”(丿、乙)和“覓”(⺕、言、口)。
其中,“乞”的筆畫數為1,部首是“乙”,意為向别人乞求。而“覓”的筆畫數為10,部首是“虍”,意為尋找。
《乞覓》這個詞的來源比較古老,最早見于《左傳·昭公二十九年》:“敢乞覓之于民邪?”意為“敢向人民乞求此物嗎?”
《乞覓》的繁體寫法為「乞覓」。
古時候,漢字《乞覓》的寫法并沒有太大的變化。對于《乞》這個字,古代人往往把它寫得更為隽永一些,如楷書中的《乞》字就更加流暢、平滑。
1. 他在大街上乞覓着食物。
2. 孤兒乞覓親人的心情讓人感動。
3. 饑餓驅使他乞覓着一塊面包。
乞丐、乞求、乞讨、覓食、覓尋、覓取
乞求、索取、尋找、尋覓、搜尋
施舍、贈予、給予、放棄、丢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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