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旗人的戶籍。亦謂具有旗籍。 清 昭槤 《嘯亭雜錄·漢軍初制》:“ 康熙 中,平三逆,其藩下諸部落亦分隸旗籍。” 清 昭槤 《嘯亭續錄·稗事數則》:“ 甘嘯嵒 ……詩文上宗七子,殊有豪氣,為旗籍文士之冠。”《群強報》1918.6.28:“ 北京 城人民的生計一天比一天緊,又兼 北京 土著多是我們旗籍 滿 同胞,從前依賴錢糧米為生活。” 魯迅 《且介亭雜文·買<小學大全>記》:“令旗籍子弟也講讀 朱子 的《小學》。”
“旗籍”是清代特有的戶籍制度概念,主要涉及八旗管理體系下的身份歸屬。以下是詳細解釋:
1. 基本定義 旗籍指清代八旗成員的戶籍身份,涵蓋滿洲、蒙古、漢軍各旗旗人。擁有旗籍意味着被納入八旗軍事-行政組織體系,享有相應特權,如俸祿、土地分配等。
2. 所屬旗類 •滿洲八旗:核心群體,包括建州女真等部族後裔。 •蒙古八旗:歸附的蒙古部落成員。 •漢軍八旗:早期歸順的漢人及後代,地位低于前兩者。
3. 特權與限制 旗籍身份賦予經濟特權(如旗饷)、政治優待(優先任官),但需承擔兵役義務。旗人不得隨意脫離旗籍,即便如年羹堯官至提督,仍屬雍親王旗下包衣奴才,身份世襲。
4. 脫離難度 脫離旗籍需皇帝特旨或本主同意,程式極為嚴格。例如平定三藩後,部分藩屬部衆被編入旗籍,反向脫離則罕見。
旗籍是清代維護八旗制度的核心身份标識,兼具軍事編制與戶籍管理功能,直接影響個人社會地位與資源分配。
《旗籍》是一個常見的詞語,其意思是指所屬的身份和籍貫,也可以指代某個團體或組織的成員。
《旗籍》這個詞由“⺮”和“⻏”兩個部首組成,共計9畫。
《旗籍》一詞源于古代的官員編制制度,凡是屬于某個官職的人,在其名稱後面都會加上一個旗幟的象征來表示身份。
《旗籍》的繁體字為「旂藉」。
在古代,漢字的寫法有所不同。以《旗籍》為例,其古漢字寫法為「旂、䍤」。
1. 他來自一個世代相傳的軍人家庭,旗籍為*********。
2. 這個組織的旗籍涵蓋了各個年齡段的人。
組詞:旗幟、籍貫、籍貫證、籍貫戶口
近義詞:身份、血統、背景
反義詞:無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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