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約會;盟會。《南史·張興世傳》:“ 欣泰 與弟前 始安 内史 欣時 密謀結太子右率 胡松 ……直後 劉靈運 等,并同契會。” 唐 黃滔 《周以龍興賦》:“遂使 盟津 契會,此時莫愧於雲從; 羑裡 栖遲,昔日何傷於魚服。”
(2).符合;相通。 唐 薛用弱 《集異記·李勉》:“傍有胡雛,質貌肖逝者。 勉 即詢訪,果與逝者所叙契會。” 明 李東陽 《題姚少師所書劉太保詩》:“兩翁雖遭際不同,跡頗相類。觀 姚 書 劉 作,有契會之意焉。”
(3).謂關系融洽。 明 陸深 《谿山馀話》:“祖宗時君臣之間契會如此, 孝廟 有意修復,真聖政也。”
(4).領悟,領會。 唐 慧能 《壇經·機緣品》:“ 讓 豁然契會,遂執侍左右一十五載。” 湯用彤 《漢魏兩晉南北朝佛教史》第二分第十章:“ 什公 相從之助手,學問文章,均極優勝。而且於教理之契會,譯籍之瞭望,尤非常人所可企及。”
契會是漢語複合詞,需拆解“契”“會”二字以溯其本義:
“契” 本指刻痕符節(《說文解字》),引申為“投合、密合”,如《詩經·邶風》“死生契闊”之“契”;
“會” 意為“聚合、時機”,如《周易》“亨者,嘉之會也”。
詞義核心為“因契合而相融”,具體含三層次:
指思想情感的高度共鳴。劉勰《文心雕龍·明詩》雲:“人禀七情,應物斯感,感物吟志,莫非自然。”此即創作者與萬物之“契會”, 體現主體與外物的精神交融。
強調偶然性與必然性的統一。《莊子·刻意》“聖人之生也天行”中“天行”即自然規律與人為行動的契會, 暗含時勢與行為的巧妙對應。
如傳統書畫“計白當黑”法則,乃藝術家與觀者共享的審美契會, 形成無需言傳的認知體系。
古今用法對照:
《周易·系辭上》“陰陽不測之謂神”,王弼注:“神也者,變化之極,妙萬物而為言,不可以形诘者也。”此“妙萬物”即天人契會的至高境界。
現代漢語多用于描述人際默契(如“心有契會”)或事件巧合(如“機緣契會”),語義從形而上轉向具體情境。
應用場景示例:
參考來源:
“契會”是一個多義詞,其含義需結合語境理解,主要包含以下解釋:
契合的緣分或機會
作為成語時,指因約定或命運而相遇的機緣,強調命中注定的聯繫。例如:“兩人的契會仿佛是上天的安排。”
古代用法中的多重含義
如需更完整的例句或古籍出處,可參考《南史》《集異記》等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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