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起駁,用小船将貨物運至岸上。《儒林外史》第四三回:“隻見兩隻大鹽船被風橫掃了,抵在岸邊。便有兩百隻小撥船,岸上來了兩百個兇神也似的人,齊聲叫道:‘鹽船擱淺了!我們快幫他去起撥!’”
“起撥”是一個漢語詞彙,在不同語境中有以下兩種主要含義:
指用駁船将擱淺或無法靠岸的大船貨物轉運到岸上。這一用法多見于古代文獻,尤其在《儒林外史》第四十三回中有具體描述:鹽船擱淺時,人們用小船(撥船)協助轉移貨物,稱為“起撥”。
示例:
“鹽船擱淺了!我們快幫他去起撥!”(《儒林外史》)
在部分詩詞中,“起撥”可表示撥動或挑開某物,如撥火、撥球等,但這類用法較為少見。
示例:
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儒林外史》原文或相關古代運輸文獻。
起撥(qǐ bō)是一個表達法律術語的漢字詞語,意為法官或審判人員對案件進行初步調查和審理。
起撥的部首是走(zǒu),包含了六個筆畫。
起撥是一個使用簡體字書寫的詞語,并且沒有繁體字形式。
在古代漢字的書寫中,起撥的寫法可能與現代略有不同,具體形式會因曆史演變而有所變化。
1. 法官起撥了這個案件,開始了審理過程。
2. 在起撥過程中,法官會調查與案件相關的證據。
起撥沒有常見的組詞用法。
初審、調查、審理、立案
結案、終審、審判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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