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 鍬鐝 ”。鍬和钁頭。比喻逼迫、摧殘他人的手段。 元 汪元亨 《醉太平·警世》曲:“恰花殘月缺,又瓶墜簪折,并頭蓮上下鍬鐝,姻緣簿碎扯。” 元 無名氏 《貨郎旦》第一折:“你望着 巫山 廟滿鬥兒燒香火,怎知 高陽臺 一路上排鍬钁。” 明 賈仲名 《對玉梳》第二折:“話不投機一句多,你待要裝标垜,下鍬钁。”
“鍬”為生僻字組合,目前漢語詞典中未收錄該詞形。《漢語大詞典》《現代漢語詞典》等權威辭書僅分别收錄“鍬”與“”作為獨立詞條:
鍬(qiāo):形聲字,從金、秋聲。本義指起土工具,鐵制頭部呈平闆狀,裝有長柄,用于挖掘或鏟物。《康熙字典》引《廣韻》釋作“鍬镢也”,現代多指鐵鍬類農具。
(jué):同“镢”異體字,形聲字從金、矍聲。指類似鎬的刨土工具,刃部窄長,常用于開墾硬土。《說文解字》未收此字,但《集韻》注“居縛切,音矍。钁也”,可見其古已有之。
二字組合使用的情況僅見于部分方言或特定曆史文獻,如敦煌變文《燕子賦》有“鍬交叉”的表述,指向同時使用兩種農具的動作狀态。建議學術研究中優先采用“鍬镢”标準寫法,普通語境建議分開使用“鐵鍬”“镢頭”等規範名稱。
“鍬”是一個漢語詞語,其含義可從以下兩個角度解釋:
“鍬”指挖土或鏟物的工具(如鐵鍬),而“”可能是“镢”的異體字,指另一種農具(镢頭)。兩者組合表示兩種常見的耕作工具,常用于描述農事活動。例如:
根據查字典的解釋,“鍬”(qiāo zhǒu)是一個比喻性成語:
需要注意的是,“”屬于生僻字,部分語境中可能與“镢”混用,具體含義需結合上下文判斷。若需進一步了解字形或讀音,可參考漢典等權威辭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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