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竹籤刺手指足趾的酷刑。《新唐書·酷吏傳序》:“推劾之吏,以嶮責痛詆為功,鑿空投隙,相矜以殘,泥耳籠首,枷楔兼暴,拉脅籤爪,縣髮熏目,號曰‘獄持’。”
“籤爪”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具體含義如下:
指以竹籤刺入手指或腳趾的酷刑,屬于古代刑罰手段。這種刑罰通過尖銳竹籤刺入人體最敏感的部位(如指甲與皮肉連接處),造成劇烈疼痛,常用于刑訊逼供。
該詞最早見于《新唐書·酷吏傳序》,記載唐代酷吏的殘暴手段:
"拉脅籤爪,縣髮熏目,號曰‘獄持’"
(釋義:通過刺穿肋骨、竹籤刺指甲、倒吊頭發、煙熏眼睛等手段,稱為"獄持")
注:以上解釋綜合了《新唐書》典籍記載及多部詞典釋義,具體可參考滬江詞典和漢典的權威說明。
《籤爪》是一個漢字詞語,意思是用指甲刻畫或書寫。
《籤爪》的部首是“爪”,筆畫數為10畫。
《籤爪》這個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中國的文化傳統。古人曾經用指甲刻畫文字,這種創作方式被稱為“籤爪”。
《籤爪》的繁體字為「簽爪」。
古代的“籤爪”寫法與現代有所不同,常用的寫法為「簽爪」。
他用指甲籤爪在竹片上書寫了一首詩。
簽名、籤字、手爪、指甲
書寫、刻畫、描繪
擦去、抹掉、塗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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