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過失。 明 文徵明 《明故太子少保南京工部尚書山陰何公神道碑》:“往復萬裡,無少愆佚。”
“愆佚”是一個古漢語詞彙,現代使用頻率較低,其含義和用法如下:
愆佚(拼音:qiān yì)指過失或過錯。該詞由“愆”和“佚”兩個單字組成:
明代文徵明在《明故太子少保南京工部尚書山陰何公神道碑》中曾用此詞:“往復萬裡,無少愆佚。”意為“往返萬裡,沒有絲毫過失”。
若需進一步了解古籍中的具體用法,中提到的《漢語大詞典》或文徵明相關文獻。
愆佚是一個漢字詞語,有着深刻的含義。它的意思是犯錯誤、犯錯失誤、過失,也可以表示罪過、過失。這個詞語常常用來形容人犯下的錯誤或過失。
愆佚的拆分部首是手部,并且它一共有10個筆畫。
愆佚在《康熙字典》中有記錄,它的出處是于文《論語·子罕》。在繁體字中,愆佚的寫法是「慊慊」。
在古時候,漢字的寫法有所不同。愆佚在古代漢字中的寫法是「忏悔,認,犯也」。
1. 他因為過失愆佚,失去了工作的機會。
2. 我對自己的愆佚感到深深的忏悔。
3. 法律對于犯下罪過的人有相應的懲罰。
愆佚可以作為一個詞語的組成部分,常常與其他漢字組合而成新詞,例如:愆尤、過愆、過失等。
愆佚的近義詞包括過失、犯錯、錯誤等。這些詞語都指犯下錯誤或犯錯失誤的行為。
與愆佚的意思相反的詞語包括正當、準确、正确等。這些詞語表示行為正确、準确無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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