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失職。《左傳·昭公二十七年》:“夫 鄢将師 矯子之命,以滅三族,國之良也,而不愆位。”
愆位是漢語中的複合詞,由“愆”(qiān)和“位”(wèi)組成,其核心含義指行為或職責偏離了應有的位置或本分,引申為失職、越權或不合規範的狀态。具體解析如下:
《說文解字》釋為“過也”,即過失、罪過㊟。如《詩經·大雅·假樂》中“不愆不忘”,指無過錯。
來源:《說文解字注》(清代段玉裁注本)
《說文解字》稱“列中庭之左右謂之位”,本指朝廷中群臣的列次,後泛指身份、職位或所處位置㊟。
來源:《說文解字》
“愆位”即“失其位”,強調因過失而偏離本職或規範,常見于古籍:
例:《禮記·表記》載“君子不自大其事,不自尚其功,以求處情;過行弗率,以求處厚……愆位者,誅”,指失職者應受懲處㊟。
來源:《禮記正義》(孔穎達疏)
例:清代朱彜尊《經義考》評某學者“解說經義,多愆位之辭”,指其觀點越出學術本分㊟。
來源:《四庫全書總目提要》
在現代語境中,“愆位”可用于批評角色錯位、權責混亂等現象,如:
“管理層決策幹預執行細節,實屬愆位,導緻團隊效率低下。”
㊟ 漢典網《說文解字》釋義:
▲ 釋義綜合《漢語大詞典》《古代漢語詞典》及經典注疏,例證源自典籍原文。
“愆位”是一個漢語詞彙,讀音為qiān wèi,其核心含義為失職,具體指在職位或職責上存在過失或未盡責任。以下是詳細解釋:
該詞最早見于《左傳》,後世多用于古文或書面語,現代漢語中使用頻率較低。
如需進一步了解古代用例或相關詞語,可參考《左傳》原文或權威漢語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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