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為一百文的錢串。後成為錢的計量單位,名為一陌而實不足百文。《新五代史·雜傳十七·姚顗》:“ 顗 為人仁恕,不知錢陌銖兩之數,禦家無法,在相位齪齪無所為。” 宋 高承 《事物紀原·布帛雜事·錢陌》:“自古用錢,貫皆以千,百皆以足。 梁武帝 時,自 破嶺 以東,八十為陌,名東錢; 江 郢 以上,七十,名西錢;京師,九十,名長錢。 大同 元年,詔通用足,而人不從,錢陌益少,末年遂以三十五為陌。錢以八十為陌,蓋自 梁 始也,其事見《通典》。 唐昭宗 時,京師用錢,八百五十為貫; 河南府 以八百為貫。《筆談》曰: 漢隱帝 時,三司使 王章 每出官錢,以七十七為陌,為之省陌,蓋自 五代 漢 始也。” 宋 孟元老 《東京夢華錄·都市錢陌》:“都市錢陌,官用七十七,街市通用七十五。”
"錢陌"是古代漢語中與貨币計量相關的專有名詞,具體指以一定數量的銅錢作為計算單位的基準。該詞最早見于宋代經濟文獻,其核心含義為"錢币的計數單位",在不同曆史時期存在具體數值差異:
詞義解析
據《漢語大詞典》記載,"錢陌"即"錢佰","陌"通"佰",本義為一百文的錢串。實際使用中常出現"省陌"現象,即以不足百文之數作百文使用,如宋代以七十七文為"一陌"。這種貨币折算方式反映了古代貨币流通的靈活性。
曆史演變
《中國錢币史》研究顯示,五代後漢時期規定官府收支以八十文為一陌,民間交易則以七十七文為陌。至北宋景德年間,官方确立七十七文為"省陌",形成"官用八十,民用七十七"的雙軌制。這種制度持續到明清時期仍有沿用痕迹。
文獻例證
《宋史·食貨志》明确記載:"凡民間輸缗錢,七十七謂之陌。"同時期沈括在《夢溪筆談》中亦作說明:"百錢謂之陌,借與佰同,取其長而永也。"這些典籍印證了該詞在宋代經濟體系中的特殊地位。
注:本文釋義主要參考中華書局《漢語大詞典》、商務印書館《中國錢币史》等權威典籍,相關研究可在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ctext.org)等學術平台查閱原始文獻。
“錢陌”是中國古代貨币計量的一種特殊單位,其含義和用法在曆史中經曆了演變。以下是綜合多來源的詳細解釋:
基本定義
本指一百文錢串成的單位(即“一陌”),但實際使用時往往不足百文。例如宋代官方規定錢陌為77文,而民間通用75文。
曆史演變
社會應用
錢陌不僅是計量單位,還反映了貨币流通的複雜性。由于實際錢數不足百文,官員姚顗甚至因“不知錢陌铢兩之數”被記載于《新五代史》,側面印證了其使用混亂的現象。
延伸含義
廣義上可代指金錢貨币,如《新五代史》用“錢陌”描述姚顗對財務管理的無知。
錢陌作為彈性貨币單位,體現了古代經濟中官方規範與民間實踐的矛盾,其數值浮動(70-90文不等)成為研究中國貨币史的重要線索。
壩趾補襯不頓倉恍參輿成憲馳聲重影代代相傳動字封港骭毛公誠共遞公市滾滾寒樽核電廠厚度萑蔰誨人不倦豁朗火樹琪花胡人監德介乘接地警捷刳刀魁品哭秦庭撈毛的鲈脍磨滅末皂木下三郎妮子弄孫破巢蒲草齊宮全譬仁者能仁奢放攝論宗石炭視問説夢話書招四轄歲試天夭團栾突鏡尪頓妄下雌黃文案無如無上道五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