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遭譴谪而被棄置。 唐 元稹 《叙詩寄樂天書》:“又不幸,年三十二時有罪譴棄。”
“譴棄”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綜合多個來源解釋如下:
“譴棄”指因罪過或過失遭到貶谪并被棄置不用,常用于描述古代官員因觸怒朝廷而被貶黜、流放的境遇。例如唐代詩人元稹在《叙詩寄樂天書》中自述:“又不幸,年三十二時有罪譴棄。”
需注意與“遣棄”區分(“遣”意為派遣,與“譴”音近但義異)。若需進一步了解古代官職制度或相關詩文背景,可參考《舊唐書》等史料。
「譴棄」是一個動詞,指責、責備和拒絕接受某人或某事物,表示強烈的否定和不滿。該詞的拆分部首為讠(讠半包圍狀),棄(舍字旁),共有12個筆畫。
「譴棄」一詞來源于古代漢語,最早出現在《周易·乾卦》中。在古代漢字的寫法中,「譴棄」的繁體字為「譴棄」。
例句:
1. 他被全社會譴棄和抛棄,成了衆人唾棄的對象。
2. 對于違法行為,法律會譴棄并追究責任。
組詞:譴責、棄權、譴責、譴責、譴責
近義詞:指責、責備、批評、唾棄
反義詞:表揚、贊美、接納、寬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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