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失和。《明史·弋謙傳》:“今自去冬無雪,春亦少雨,陰陽愆和,必有其咎。”《明史·鄭三俊傳》:“帝以陰陽愆和,命司禮中官録囚,流徒以下皆減等。”
愆和(qiān hé)是漢語中較為罕見的複合詞,其含義可從單字本義與古典文獻用例兩方面解析:
一、字義溯源
"愆"在《說文解字》中釋為"過也",《爾雅·釋言》注作"失也",本指過失、罪過,後引申為延誤、違背等義項。"和"則有多重含義,既指和諧狀态(《禮記·樂記》"其聲和以柔"),又含調和、應和之意(《廣雅》"和,諧也")。二字組合構成動賓結構,字面理解為"違背調和之道"。
二、文獻考據
該詞可見于古代典籍,《後漢書·郅恽傳》載"無使愆和",此處指避免破壞天地陰陽的和諧狀态。明代醫家張景嶽《類經》"六氣愆和"之說,特指自然氣候異常導緻的失調現象。在傳統醫學典籍中多用于描述人體陰陽失衡或外界環境異常。
三、現代釋義
根據《漢語大詞典》(商務印書館,2012)的釋義,現代漢語中"愆和"包含三層含義:
該詞在現代使用頻率較低,主要出現在中醫文獻、哲學論著及古典文學研究領域。其近義詞包括"失和""違和",反義詞則有"調燮""協和"等。
“愆和”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與用法如下:
愆和(拼音:qiān hé)意為“失和”,指人際關系或自然狀态的不和諧、不協調。該詞屬于書面用語,常見于古籍或正式語境。
單字解析:
古籍用例:
總結來看,“愆和”是結合“過失”與“失調”的複合詞,需結合具體語境理解其指向的自然或人際關系的失衡狀态。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明史》相關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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