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罪過。《後漢書·章帝紀》:“朕新離供養,愆咎衆著,上天降異,大變隨之。” 唐 皮日休 《旌王宇》:“若 宇 之道真忠烈之士哉。不以其父得天下為利,以反道為慮;不以己将為天子之子為貴,以愆咎為戒。”《資治通鑒·隋文帝開皇十五年》:“為壇於 泰山 ,柴燎祀天,以歲旱謝愆咎,禮如南郊。”
“愆咎”是一個漢語複合詞,由“愆”和“咎”兩個近義字組成,具體含義如下:
愆(qiān)
咎(jiù)
如需進一步了解單字演變或古籍用例,可參考《說文解字》《後漢書》等文獻。
愆咎是一個古代漢字,它的意思是犯過的錯誤或犯罪的過失。指人在行為上犯下的過錯,常常指責備、指責、批評一個人的錯誤。
愆咎的拆分部首是心字旁和口字旁,分别是忄和口。它總共包含了15個筆畫。
愆咎作為一個古代漢字,來源非常久遠。它最早出現在《漢書·司馬遷傳》:“原其所自愆,以勝之則賞。” 愆咎的意思在古籍中有多種解釋和運用。
愆咎的繁體字形為「愆咎」,與簡體字形基本相同,隻是筆劃稍有變化。
在古代,愆咎的寫法仍然是「愆咎」,沒有明顯的變化。
1. 他對自己的愆咎深感内疚。
2. 這次行動的失敗是我們的愆咎,需要好好反思。
3. 我向他道歉,希望能彌補自己的愆咎。
1. 愆期:犯下錯誤的時間。
2. 愆謬:錯誤、謬誤。
3. 愆尤:犯錯、過失。
1. 過失:指因為疏忽或錯誤的行為而造成的過錯。
2. 失誤:表示在工作、學習或競賽等方面的錯誤。
3. 錯誤:指不準确或不正确的行為、判斷或觀點。
1. 行為:正确、合適的舉止或動作。
2. 正确:指合乎事實或道理的。
3. 全無:一點也沒有,完全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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