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官吏升遷的規定。 宋 王安石 《磨勘轉官制》之三:“爾之積功,實應遷法,序進厥位,維以勸能。”
“遷法”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主要用于描述官吏升遷的規定或制度。以下是詳細解釋:
基本定義
“遷法”指古代官員升遷、調動的法規或标準,用于規範官吏職位的晉升流程。例如,宋代王安石在《磨勘轉官制》中提到“實應遷法”,即官員的功績符合升遷法規。
詞素結構
宋代磨勘制度
宋代官員升遷需通過“磨勘”,即定期考核政績、資曆等,符合條件者方可晉升。王安石提到的“遷法”即與此制度相關,旨在通過明确标準激勵官員勤政。
社會功能
主要見于宋代文獻,如王安石《磨勘轉官制》:“爾之積功,實應遷法,序進厥位,維以勸能。” 此句強調官員功績符合升遷法規後,依序晉升以勉勵才能。
如需其他朝代類似制度的解釋,可進一步說明具體時期,以便補充信息。
《遷法》是一個漢字詞語,拆分成兩個部首:辶(辵)和法,總共有10個筆畫。
《遷法》一詞的來源是古代文字。在古代漢字寫法中,遷字由兩個部分組成,上面是“辶(辵)”,表示行走的動作,下面是“法”,表示規則、法則。遷法的意思是根據規則或法則進行遠距離的移動或遷徙。
《遷法》在繁體字中的寫法相同,仍然是辶(辵)和法這兩個部首組成。
在古代漢字寫法中,遷字的上半部分并非現在的辶(辵),而是由兩個相同的右邊框構成。這個右邊框表示行走的動作,下面仍然是“法”字。
1. 我們需要根據遷法來管理人員的調動。
2. 遷法是一個在曆史上被廣泛應用的管理原則。
遷徙、遷移、遷就、遷延。
遷移、調動、轉移、搬遷。
固守、保留、留守、滞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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