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舊時政府機關的工作人員向上級請示或報告時所寫的簡短呈文。 葉聖陶 《皮包》:“最後他看桌面。筆筒、鉛筆、毛筆……幾本土紙的公報和雜志,一層細細的塵埃,哪兒有什麼籤呈。” 王西彥 《一個小人物的憤怒》:“他用哆嗦軟弱的手,寫了一張告假的籤呈,叫大孩子送到局裡去。”
籤呈是舊時政府機關中下級向上級請示或報告事務的一種簡短書面呈文。以下是詳細解釋:
定義與用途
指工作人員以書面形式向上級提出申請、彙報或建議,屬于非正式公文,通常比正式呈文更簡潔。例如葉聖陶在《皮包》中描述的場景即涉及籤呈的使用。
曆史背景
主要用于民國時期及更早的行政體系,現多被現代公文(如請示、報告)替代,但部分機構仍沿用類似形式。
結構特點
現代應用
在當代企業中,籤呈演變為内部審批流程文件,用于項目申請、經費審批等場景,需多部門籤字确認。
若需具體書寫範例或進一步擴展,可參考權威行政文書指南或曆史檔案資料。
籤呈是指用籤字或蓋章的方式呈送文件、函件等給上級、領導或有關部門的行為。
《籤呈》的部首是“钅”和“口”,其中“钅”作為獨立的部首表示與金屬相關的事物。“籤呈”的拆分筆畫為6畫。
《籤呈》一詞源于古代印章的用法,古人用印章在文件上蓋上個人的印,表示将文件呈遞給上級。繁體字“簽呈”保留了古代的字形特點。
在古代,籤呈的寫法有所不同。古時候“籤”的寫法為“千”字旁加上“钅”字旁,表示與千結相關的事物;“呈”的寫法為“口”字旁下加上“丙”字旁,表示将事物遞呈上級。
他将提案用文件的形式籤呈給領導。
籤收、籤字、籤訂、呈報、呈文、文呈。
遞交、奉上、 呈遞。
扣留、保留、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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