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搶劫事件,搶劫案件。 魯迅 《華蓋集·忽然想到九》:“但 阿Q 的事件卻又大得多了,他确曾上城偷過東西, 未莊 也确已出了搶案。”
“搶案”指搶劫案件或搶劫事件,屬于法律術語,具體解釋如下:
根據《刑法》及相關司法解釋():
需注意與“搶劫罪”的區别:“搶案”側重案件本身,而“搶劫罪”是法律罪名()。若需了解完整法律條款,可參考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
《搶案》是由動詞“搶”和名詞“案”組合而成的詞語。它指的是指一起被人強行奪取或搶劫的案件,通常涉及到非法的搶奪、搶劫、搶奪和竊取財物。
《搶案》的拆分部首是手部和框部。手部表示與手有關的意義,框部表示與蓋扣或封閉有關的意義。其中,“搶”的手部由亅、扌組成,總計2畫;“案”的框部由框組成,總計5畫。
《搶案》一詞源于漢語詞彙。根據曆史文獻記載,這個詞在明代就已經廣泛使用。在古代社會,搶劫和盜竊是常見的犯罪活動,因此需要一個特定的詞彙來描述這類案件。《搶案》因此成為了一個常用的詞彙,用來指代這類犯罪案件。
《搶案》的繁體字為「搶案」。
古時候,漢字《搶案》的寫法與現代相似。主要不同在于字體和結構的變化,具體寫法可能會因時代和文字風格的變化而有所不同。
1.昨晚發生了一起搶案,一名女子被不明身份的人搶劫了財物。
2.警方正在調查這起搶案,希望能快速找到嫌疑人。
3.他因參與多起搶案而被判刑入獄。
1. 搶劫:指以暴力手段奪取他人財物的行為。
2. 搶奪:指用迅猛力量奪取他人的物品。
3. 搶掠:指急速奪取他人財物。
1. 盜案:指發生盜竊行為的案件。
2. 劫案:指利用暴力手段搶劫他人財物的案件。
3. 竊案:指秘密地盜取他人財物而未被發現的案件。
1. 維護案:指通過正當手段保護公共安全、維護正義的案件。
2. 保全案:指通過合法手段保護財産安全的案件。
3. 監禁案:指以合法手段将犯罪嫌疑人或罪犯關押在監獄中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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