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确立界限。《國語·齊語》:“參國起案,以為三官。” 韋昭 注:“參,三也。案,界也。分國事以為三也。”
根據多個來源的綜合分析,“起案”是一個古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如下:
基本含義
“起案”指确立界限或劃分範圍,常用于古代文獻中描述行政或地理劃分。該詞源自《國語·齊語》的記載:“參國起案,以為三官”,其中“案”通“界”,意為将國家事務分為三個部分管理。
構詞解析
需注意與現代法律術語“立案”(指司法機關受理案件)嚴格區分。後者屬于法律程式術語,與“起案”無直接關聯。
可通過《國語》原文或韋昭注本進一步了解該詞的經典用例(參考、2、7)。
起案這個詞是指制定計劃或方案的過程,也可以指已制定好的計劃或方案。
起案的字在組合中,屬于少數民族文字,它的構成部分是“立”和“事”。其中,“立”為部首,也是右邊的結構;“事”為左邊的結構。總體而言,起案的筆畫比較複雜,共有12畫。
起案這個詞源于漢語,在漢字中的文化内涵豐富。在現代漢字中,“起”有開始、動身的意思,“案”則表示計劃或方案。将兩個字組合後,就形成了起案這個詞。
起案的繁體字是「起辦」。使用繁體字時,「辦」取代了「案」的簡化形式。
在古代,起案這個詞的寫法與現代漢語中的寫法有所不同。古時候的寫法是“啟”, 它由部首“口”和右邊的結構“啟”組成。
1. 我們需要在明天之前起案,準備好明年的發展計劃。
2. 作為項目負責人,他經常要負責起案并監督項目的實施。
起初、案件、起義、計劃、方案
策劃、制定、設計、規劃
終止、廢止、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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