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聚斂勒索。《新唐書·回鹘傳上》:“ 大業 中, 處羅可汗 攻脅 鐵勒 部,裒責其財,既又恐其怨,則集渠豪數百悉阬之。”
裒責(拼音:póu zé)是古漢語詞彙,其含義和使用場景可綜合解釋如下:
指聚斂勒索,即通過強制手段搜刮財物。該詞多用于描述統治者或權勢者對民衆的壓榨行為,具有負面色彩。
出自《新唐書·回鹘傳上》:
“大業中,處羅可汗攻脅鐵勒部,裒責其財,既又恐其怨,則集渠豪數百悉阬之。”
此處描述突厥可汗在征服鐵勒部落後,先強行勒索財物,後又屠殺部落首領以防報複。
該詞屬于古漢語詞彙,現代極少使用,多見于曆史文獻或研究類文本。如需表達類似含義,可用“搜刮”“壓榨”等更通俗的詞彙替代。
《裒責》是一個成語,意思是承擔責任或分擔責任。表示一起承擔或分擔某種責任。
《裒責》由“衣”和“責”兩個部首組成,共有13個筆畫。
《裒責》的來源可以追溯到《論語》中的一段話:“裒然五十而知天命,責命而後勉之。”這裡的“裒”指的是分擔的意思,“責”指的是責任。因此,後來人們将“裒”和“責”合在一起,形成了成語《裒責》。
在繁體字中,《裒責》的寫法與簡體字相同,沒有變化。
古時候,漢字的寫法發生了一些變化。在《説文解字》中,将《裒責》寫作“裒責”。或者在對文言文進行繁體化時,也可以将其寫作“裒責”。但在現代漢字的标準規範中,用簡體字“裒責”來表示。
他在工作中始終以身作則,時刻裒責着自己。
裒責可以和其他詞組成以下組詞:
1. 裒責相當:表示兩個或多個人共同分擔某種責任。
2. 裒責到底:表示不推卸責任,堅持承擔到最後。
3. 裒責雙全:表示兼顧兩方面的責任,不偏廢一方。
1. 分擔責任
2. 承擔責任
3. 分擔任務
1. 推卸責任
2. 逃避責任
3. 不履行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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