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 頗纇 ”。1.偏頗不平。《左傳·昭公十六年》:“刑之頗類,獄之放紛。” 孔穎達 疏:“ 服虔 讀類為纇,解雲:‘頗,偏也;纇,不平也。’”
(2).引申指瑕疵,缺點。 唐 柳宗元 《與友人論為文書》:“古今號文章為難,足下知其所以難乎?非謂比興之不足、恢拓之不遠、鑽礪之不工、頗纇之不除也,得之為難,知之愈難耳。”
“頗類”一詞在不同語境中有兩種主要解釋,需結合文獻背景區分:
一、現代常用含義(相似程度高) 指事物或觀點之間非常相似,由“頗”(相當)和“類”(相似)組合而成。例如:“這兩幅畫的風格頗類,都帶有印象派特征。”
二、古籍中的特殊含義(偏頗或瑕疵)
偏頗不平
源自《左傳·昭公十六年》“刑之頗類”,此處“類”通“纇”(lèi),指不平。整句意為刑罰偏頗不公。
引申為缺點
唐代柳宗元在《與友人論為文書》中,用“頗纇”形容文章中的瑕疵,強調創作需克服缺陷。
注意區分:現代使用多取“相似”義,而古籍中多與“偏頗”“瑕疵”相關。具體含義需結合上下文判斷。若需進一步考證古典用例,可參考《左傳》及柳宗元文集原文。
《頗類》是一個成語,意為某物與另一物相似或有相同的特征,但仍存在不同之處。它常用于形容事物或人在某些方面相似,卻有着明顯的差異。
《頗類》的拆分部首是“頁”和“人”,其中“頁”在成語中起輔助作用。它的總筆畫數為13畫。
《頗類》一詞最早出現在清代《康熙字典》中,是由兩個單獨的字組合而成。它由“頗”和“類”兩個字組成,并以“頗”為主體。
《頗類》的繁體字寫作「頗類」。
在古代漢字中,「頗」的寫法有一些變化,如「頗」、「皤」等。而「類」在古代寫作「犛」、「酹」等。這些寫法雖然有所不同,但其義思并無太大差别。
1. 這兩張畫風格頗類,但一個用水彩,另一個用油畫。
2. 父母和他們的孩子往往有頗類的特征,但他們的個性卻不盡相同。
3. 這兩篇文章有相似的結構,但主題不盡相同,是幾種頗類的寫作方式。
頗為、種類、類似、相類似等。
類似、相似、相類、相若等。
迥異、截然不同、暗合不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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