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軍被破,将被殺。謂全軍覆沒。《六韬·論将》:“故曰:兵不兩勝,亦不兩敗。兵出踰境,期不十日,不有亡國,必有破軍殺将。”
(2).攻破敵軍,殺死敵将。《戰國策·秦策三》:“昔者, 齊 人伐 楚 ,戰勝,破軍殺将,再辟千裡,膚寸之地無得者,豈 齊 不欲地哉?形弗能有也。”
破軍殺将是漢語中源于軍事典籍的成語,指在戰場上殲滅敵軍主力、斬殺敵方将領,形容取得決定性勝利,常見于古代戰争文獻和兵法論述。該詞的本義與引申義均圍繞軍事勝利展開,具有鮮明的文化内涵和曆史積澱。
據《漢語大詞典》釋義,“破軍”意為擊潰敵方軍隊,“殺将”指斬殺敵軍統帥,合稱形容徹底摧毀敵方核心戰力。該成語最早可追溯至《孫子兵法·謀攻》:“凡用兵之法……其下攻城。攻城之法,為不得已。修橹轒辒,具器械,三月而後成;距堙,又三月而後已。将不勝其忿而蟻附之,殺士三分之一而城不拔者,此攻之災也。”其中“殺将”概念已隱含戰略目标。戰國時期《六韬·龍韬》亦載:“善戰者,不待張軍……破軍殺将,發如機關。”
該成語濃縮了中國古代“全勝觀”的軍事思想,強調“勝敵而益強”(《孫子兵法·作戰》),與“不戰而屈人之兵”形成戰略互補,反映戰争倫理中威懾與實戰的雙重邏輯。據《中國軍事思想史》(商務印書館,2020年)分析,此類詞彙的傳播強化了傳統文化中“智勇兼備”的将領形象。
參考來源:《漢語大詞典》《孫子兵法》《六韬》《中國軍事思想史》
“破軍殺将”是一個漢語成語,其含義和用法如下: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文獻中的用例,可參考《戰國策》或《史記》相關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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