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破除廢棄;廢除禁止。《晉書·束晳傳》:“又州司十郡,土狹人繁, 三魏 尤甚,而豬羊馬牧,布其境内,宜悉破廢,以供無業。”
“破廢”一詞在不同語境中有兩種主要解釋,需結合具體用法區分:
一、動詞用法:破除廢棄 指通過行動廢除或禁止某事物,常見于曆史文獻或正式文本。例如《晉書·束晳傳》提到“宜悉破廢,以供無業”,意為廢除牧地分配制度以解決土地不足問題。
二、形容詞用法:破爛無用 形容物品嚴重損壞、失去使用價值的狀态,多用于描述衣物、器物等。例如“這件衣服已破廢不堪”。
補充說明:
如需進一步考證古籍中的用法,可參考《晉書》原文或權威詞典。
《破廢》是一個漢語詞語,通常用來形容東西的破舊破損、失去價值或無用的狀态。
《破廢》一詞的部首是石,拆分後的筆畫為9畫。
《破廢》一詞最早來源于古代漢語。其中,“破”字指的是物體經過時間或使用而出現破裂或破損的現象,“廢”指物體已經失去了原有的功能或價值。
《破廢》的繁體字為「破廢」。
在古時候,「破」字的寫法與現代略有不同,字形較為簡化,如「坡」字底下有幾條斜線,表示物體的破裂狀态;而「廢」字的寫法為兩個「廾」字相疊加,表示不再有用。
1. 這個舊房子已經破廢不堪,需要進行大修。
2. 那幅畫經過歲月的侵蝕,已經破廢不堪,無法再展覽。
破舊、廢棄、殘破、破敗、廢墟
破損、破爛、殘舊
完好、新穎、有用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