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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妻的意思、聘妻的詳細解釋

關鍵字:

聘妻的解釋

[fiancee] 娶妻,也指已訂婚而未娶的妻子

詳細解釋

娶妻。後為已訂婚而未結婚的妻子之稱。《漢書·王吉傳》:“聘妻送女亡節,則貧人不及,故不舉子。”

詞語分解

專業解析

聘妻,漢語詞彙中特指傳統婚俗中通過正式聘禮程式确立婚約關系的未婚配偶。其核心含義可從以下三方面闡釋:

  1. 禮制定義

    根據《漢語大詞典》(1993年版)釋義,“聘”指古代婚姻六禮中的納征環節,即男方依禮向女方家庭交付財禮以締結婚約。此時男女雙方雖未行婚禮,但已形成社會公認的婚約關系,女方即被稱為“聘妻”。此概念源自《禮記·昏義》所載“納采、問名、納吉、納征、請期”的婚儀制度。

  2. 法律與社會效力

    在中國傳統法制中,聘妻具有準婚姻地位。據《唐律疏議·戶婚律》記載,已行聘禮的婚約受法律保護,違約者需承擔相應責任。這種制度延續至明清時期,如《大明律》明确規定“凡男女定婚之初,若有殘疾、老幼、庶出、過房乞養者,務要兩家明白通知,各從所願”。

  3. 現代語義演變

    當代民俗學研究指出,“聘妻”一詞在現代漢語中多用于曆史文獻或特定方言區,指代已訂婚未結婚的女性。其社會功能已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對“婚約不受法律保護”的明确規定而發生本質轉變,僅作為民俗文化概念存在。

文獻參考:

網絡擴展解釋

“聘妻”一詞包含以下兩層含義,其解釋和背景如下:


一、基本釋義

  1. 動詞用法
    指“娶妻”這一行為,即通過正式禮儀(如聘禮)迎娶妻子。例如《漢書·王吉傳》提到“聘妻送女亡節”,說明古代對婚嫁禮儀的重視。

  2. 名詞用法
    指已訂婚但尚未完婚的妻子。現代語境中多用于描述已通過傳統儀式(如納聘)确定婚約關系的未婚妻。


二、來源與擴展


三、注意區分


如需進一步了解古代婚俗或具體文獻引用,可參考《漢書·王吉傳》或相關曆史研究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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