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寫明有效期限的證書。《醒世恒言·蔡瑞虹忍辱報仇》:“ 朱源 一面差人回家,接取家小在 揚州 伺候,一同赴任;一面候吏部領憑。不一日領了憑限來,辭朝出京。” 清 黃六鴻 《福惠全書·莅任·繳憑》:“憑限不得過一月,在一月以内者勿問。”
“憑限”一詞在不同語境中有兩種主要解釋,需結合具體使用場景理解:
基本含義:指依靠某種限制或條件進行行動或決策,由“憑”(依靠、依據)和“限”(限制、條件)組合而成。
特點:強調在特定約束下行事,例如“憑限而謀”表示在既有條件下制定策略。但此用法較罕見,多見于文學或特定表達中。
定義:指古代官員赴任時持有的寫明有效期限的官方證書,類似現代的工作派遣文件。
功能與實例:
“憑限”既可表示“依賴條件行動”的抽象概念,也可特指古代官員的任期憑證。具體含義需結合上下文判斷,曆史文獻中多指後者。如需進一步考證,可查閱《漢語大詞典》或《福惠全書》等原始資料。
憑限是一個漢字詞語,意為在一定的範圍、條件下憑借或限制。它可以用于表示根據某種條件或限定來做某事。
憑限的部首是門(mén),總筆畫數為11劃。
憑限的來源比較複雜,起初的寫法是“憑限”。憑字是引申自“犬”字,表示依靠。後來,憑字和限字結合,形成了現在的憑限。
憑限在繁體中的寫法為憑限。
古時候憑限的寫法為“憑限”,部首門在上方,下面是憑字的本字“犬”。這種寫法更接近字義的本源,強調憑借依靠。
1. 憑限法律規定,未成年人不能單獨籤署合同。
2. 我們必須憑借實力和信譽來赢得客戶的信任。
憑仗、憑依、憑悉、限制、限度、限令
倚仗、依靠、依仗、依賴
放縱、自由、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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