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ake bribes;practise graft] 舊指官吏受賄
他由于貪贓而入獄
指官吏貪污受賄。《新唐書·唐臨傳》:“今 齡之 ( 蕭齡之 )貪贓狼扈,死有餘咎。”《警世通言·蘇知縣羅衫再合》:“他若任所回來,盈囊滿篋,必是貪贓所緻。” 田漢 《關漢卿》第七場:“他對貪贓的官吏們刺得很有點兒斤兩,可那跟咱們有啥相幹呢?”
“貪贓”是漢語詞彙,指官員利用職權非法收受財物或謀取私利的行為。以下是詳細解釋:
貪贓行為曆來受法律嚴懲,古代典籍如《唐律》和現代法律均将其視為職務犯罪,強調“肅貪倡廉”。其本質是濫用公權力謀私,破壞社會公正。
如需更多例句或曆史案例,可參考《警世通言》《儒林外史》等文獻。
《貪贓》是一個常見的漢字詞語,意為貪婪地占據别人的財産或物品。
《貪贓》的部首是貝,由貝和占兩個部首構成。貝部表示財富,占部表示占有。
《貪贓》的筆畫總共有14畫。
《貪贓》來源于古代的漢字演變,繁體字為「貪贓」。
古時候的《貪贓》漢字的寫法可能不同于現在,已經發生了一些變化。但主要的構造和意義仍然保持一緻。
1. 他因為貪贓枉法被判刑。
2. 小明因貪贓而被人唾棄。
3. 這個官員貪贓枉法,損害了人民的利益。
貪心、貪婪、貪官、貪污、貪圖等。
貪婪、貪心、貪圖、貪得無厭。
守信、廉潔、正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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