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e avid of;be avid for] 過分追求
貪求權力
孜孜以求;永不滿足地追求。 唐 韓愈 《東都遇春》詩:“貪求匪名利,所得亦已併。” 元 尹志平 《鳳栖梧·述懷》詞:“仍自貪求生愛戀,前頭路險如何免。” 許地山 《危巢墜簡·在費總理底客廳裡》:“老婆子到底是個貪求富貴的人。”
“貪求”是一個漢語詞語,通常指對某種事物或欲望表現出過度的渴望或追求,帶有不滿足現狀、索求無度的含義。以下是詳細解析:
總結來說,“貪求”強調的是一種不節制的欲望,需結合具體語境判斷其程度與後果。使用時需注意其貶義色彩,避免誤用為中性表達。
貪求是一個漢字詞語,指人們過分地追求財富、地位、名譽等物質或精神上的欲望。這種欲望往往超過了正常範圍,導緻追求者不擇手段、貪婪無度。
貪求的部首是貝字旁,由“貝”部作為主部,表示與財物相關;“求”部作為輔部,表示行動的動作。
貪求的總筆畫數為11畫。
貪求一詞的來源,最早出現在《詩經·小雅·小宛》中,“缡彼貪貪,求福于我鄰。”後來又多次出現在古代文獻中。
在繁體字中,貪求的寫法為「貪求」。
在古代漢字中,貪求的寫法與現代不同。貪在古代寫作「貪」,由貝部旁和需部組成,表示財物的渴求;求在古代寫作「精」,由心部和冂部組成,表示内心的追求。
1. 他貪求無度,為了金錢不擇手段。
2. 她一直貪求名利,卻在精神上越來越空虛。
1. 貪心:指人貪婪而不知滿足。
2. 追求:指為了實現某種目标而不斷努力。
3. 渴望:指對某種事物強烈的向往和追求。
1. 貪婪:指對物質或權力的過分追求,貪求體現在物質層面。
2. 角逐:指為利益或地位而争鬥或競争。
知足:指對已有的滿足感和珍惜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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