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談論名利。 宋 辛棄疾 《賀新郎·韓仲止判院山中見訪席上用前韻》詞:“聽我三章約:有談功、談名者舞,談經深酌。”
“談名”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在不同語境中有細微差異,以下為詳細解釋:
基本定義
指對功名、利祿的讨論或追求,常見于古典文學語境。該釋義源自宋代辛棄疾的詞作《賀新郎·韓仲止判院山中見訪席上用前韻》:“有談功、談名者舞,談經深酌。”
文化背景
中國古代文人常以“談名”表達對世俗功名的批判或自省,如辛棄疾通過此詞諷刺名利追逐者,倡導超脫的态度。
部分現代語境中,“談名”也可指對某人的名字或名聲進行評價,可能帶有貶義色彩。例如:
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漢典、滬江詞典等權威來源。
談名是一個漢字詞語,由兩個字構成。談字的部首是讠(讠是“言”的另一種寫法),總筆畫數為7。名字的部首是夕,總筆畫數為6。
《談名》一詞最早見于《論語·子罕》篇,其中孔子說:“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這句話強調了名字對于人們言行的影響。從此,人們開始關注并探讨名字的重要性。
《談名》在繁體字中的寫法為「談名」。
在古代,漢字的寫法與現代有所不同。例如,在《談名》中的“談”字,在篆書中寫作「言」加上「炎」,表示了言語之中的熱情和感染力。而“名”字在篆書中寫作「夕」加上「口」,表示了晚上的時候給人以安定和留念的意思。
1. 他的名字談及于會議上時往往引起大家注意。
2. 大家都說這個人雖然名不高,但實在談不上優秀。
談話、談心、談笑、談判、談論、談及
說名、述名、論名、談稱
掩名、隱名、避名、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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