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舊時一種行文書寫格式。凡臣下奏章及一般文書中,遇及皇室、陵寝及天地等字樣,必于次行擡頭一格或二三格書寫,以示尊敬。《清會典事例·内閣·職掌》:“近來各省陳奏事件,凡本章摺奏内,恭載 乾隆 年間皇考諭旨與 嘉慶 年間所降諭旨一律擡寫,殊非敬謹之道。嗣後在京各衙門,各直省文武大臣,遇有陳奏事件,恭載 乾隆 年間皇考諭旨,首行俱用三擡。 嘉慶 年間,朕節次所降諭旨,首行俱用雙擡。”
"擡寫"是漢字"擡寫"的異體寫法,其核心含義與現代漢語中的"擡"字一緻,主要表示向上托舉、舉起的動作或狀态。以下從權威漢語詞典角度對其釋義進行詳細說明:
托舉動作
指用手或工具将物體從低處移至高處,或共同扛起重物。例如:"衆人合力擡起巨石"。《漢語大詞典》明确将"擡"釋為"舉,向上托" 。
例證:《水浒傳》中"衆人擡了轎子"即用此義。
提升高度或地位
引申為擡高抽象事物,如價格、聲望等。如"哄擡物價"(故意擡高物價)。《現代漢語詞典》指出"擡"含"使上升"的比喻義 。
共同搬運
強調多人協作搬運重物,如"擡轎子""擡棺"。《辭海》注明"擡"有"多人共舉一物"的用法 。
"擡"為形聲字,從"手"(扌),"臺"聲,本義與手部動作相關。漢字簡化後規範寫作"擡"(《通用規範漢字表》)。
"擡"是"擡"的舊字形,多見于古籍及方言。現代漢語以"擡"為規範字形(《現代漢語規範詞典》) 。
收錄"擡"字條,釋為"舉,向上托",引《紅樓夢》例:"衆人忙擡過來" 。
明确"擡"為規範字形,釋義包含"共同搬重物"及"使上升"兩層含義 。
指出"擡"在方言中保留"擡"的寫法,如閩南語"擡神轎" 。
"擡"易與"臺"(台)混淆,但二者音義均異。"臺"為獨立字,指高而平的建築(如亭臺樓閣)。
部分方言區(如閩粵)仍用"擡"字,但正式文書需用規範字"擡"(《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 。
“擡寫”是古代文書中的一種特殊書寫格式,主要用于表達對尊貴事物的敬意。以下是詳細解釋:
基本定義
指在官方奏章或文書中,遇到涉及皇室成員、陵墓、天地等尊稱時,需在下一行将相關詞語頂格或上移1-3格書寫,以示尊敬。例如,提及“皇帝”“太廟”等詞時,需換行并擡高位置。
字形與演變
“擡”是“擡”的異體字,本義為“舉高、扛起”,後引申為書寫時的格式調整。這一用法體現了古代通過文字排版表達等級觀念的傳統。
應用場景
主要用于臣子呈遞的奏章、官方文書及禮儀性文本中,屬于封建禮制的一部分。現代已逐漸被簡化,但在研究古籍或曆史文獻時仍需注意此類格式。
相關成語與延伸
與“擡寫”相關的成語多圍繞書寫或表達形式,如“輕描淡寫”“能寫會算”等,但需注意這些成語并不直接關聯“擡寫”的敬格含義。
提示:若需具體古籍案例或更詳細的格式規範,可參考古代公文研究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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