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住宿過夜的處所。《“五四”愛******動資料·<晨報>記者慰問北大被拘學生》:“某君并導記者觀生宿所,皆以講堂椅桌為臨時牀鋪,聞初到之夕尚無舖蓋,多坐而待旦者。” ********* 《出奔》:“ 錢時英 的宿所,就在那裡。”
宿所是現代漢語中表示居住或過夜場所的複合詞,其釋義可從構詞、語義及權威辭書角度解析如下:
宿所指臨時或長期居住的場所,核心含義為“過夜住宿的地方”。
複合後強調“供人停留歇宿的處所”,常見于書面語或正式語境。
例:“旅途中的宿所需提前安排。”
《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
定義“宿所”為“住宿的地方”,屬中性詞,無特定情感色彩。
來源: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詞典編輯室. 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M]. 商務印書館, 2016.
《漢語大詞典》:
收錄“宿所”為“栖止之處”,溯源至古代白話作品,如明代《醒世恒言》:“尋個宿所歇了行李。”
來源:漢語大詞典編輯委員會. 漢語大詞典(第二版)[M]. 上海辭書出版社, 2021.
近義詞對比:
使用場景:
多用于描述旅店、驿站、臨時安置點等非永久性居住空間,現代亦見于法律文書(如“指定宿所監視居住”)。
“玉堂春見公子,疾忙鎖了宿所門戶。”
此處指封閉住所,印證其“栖身之處”的古典用法。
來源: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警世通言》原文(需核實鍊接有效性)
“宿所”作為漢語合成詞,其釋義需結合構詞語素及曆史語境理解。現代用法延續古義,但更突出臨時性、功能性特征,與“住所”“居所”形成語義互補。
“宿所”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歸納如下:
宿所(拼音:sù suǒ)指臨時住宿過夜的處所,通常強調短暫停留的性質。例如:
與“寝所”(指固定住所或寝室)不同,“宿所”更側重臨時性,如中北大被拘學生用教室桌椅搭設的過夜場所。
該詞多用于描述非長期居住的場所,常見于曆史文獻或文學作品中。如需更多例句或擴展用法,可參考、2、5的原始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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