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住宿過夜的處所。《“五四”愛******動資料·<晨報>記者慰問北大被拘學生》:“某君并導記者觀生宿所,皆以講堂椅桌為臨時牀鋪,聞初到之夕尚無舖蓋,多坐而待旦者。” ********* 《出奔》:“ 錢時英 的宿所,就在那裡。”
“宿所”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歸納如下:
宿所(拼音:sù suǒ)指臨時住宿過夜的處所,通常強調短暫停留的性質。例如:
與“寝所”(指固定住所或寝室)不同,“宿所”更側重臨時性,如中北大被拘學生用教室桌椅搭設的過夜場所。
該詞多用于描述非長期居住的場所,常見于曆史文獻或文學作品中。如需更多例句或擴展用法,可參考、2、5的原始出處。
宿所是一個漢字詞語,表示住宿的地方,特指臨時居住或過夜的地方。宿所可以指賓館、旅館、招待所等。
宿所的部首是宀,讀作mián(四聲)。宿所的總筆畫數是11畫。
宿所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漢語。宿所的繁體字為「宿所」。
在古代漢字寫法中,宿所的寫法稍有不同。宿所的古體字形為「宀斿」。
1. 昨晚我在一家宿所過夜。
2. 我找了一個舒適的宿所。
宿舍、宿管、宿友、宿舍樓、宿舍長
住所、居所、寓所、住宿、旅館
離宿、出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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