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所作,作為。《易·繫辭上》:“知變化之道者,其知神之所為乎!” 晉 陸機 《吊魏武帝文》序:“諸舍中無所為,學作履組賣也。” 元 康進之 《李逵負荊》第二折:“ 宋江 倈!這是甚所為!甚道理?” 葉聖陶 《窮愁》:“案上金錢,亦無暇入於囊,徒瞪目警吏所為。”
(1).所以。表示行為動作發生的原因。《公羊傳·隱公三年》:“先君之所為不與臣國而納國乎君者,以君可以為社稷宗廟主也。” 王引之 《經傳釋詞》卷二:“﹝所為﹞言‘所以’也。” 漢 董仲舒 《春秋繁露·服制象》:“天地之生萬物也以養人,故其可食者以養身體,其可威者以為容服,禮之所為興也。” 晉 陸機 《豪士賦》序:“且夫政由 甯氏 ,忠臣所為慷慨。”參見“ 所以 ”。
(2).所謂。為,通“ 謂 ”。《墨子·公輸》:“ 荊 有 雲夢 ,犀兕麋鹿滿之, 江 漢 之魚鼈黿鼉,為天下富; 宋 所為無雉兔狐狸者也;此猶粱肉之與糠糟也。”《戰國策·宋衛策》作“所謂”。 清 餘懷 《<闆橋雜記>小引》:“不謂數十年來,所為長闆橋者,徒與荒野蔓草為鄰而已。”參見“ 所謂 ”。
“所為”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在不同語境中略有差異,以下是詳細解釋:
讀音:
詞性:名詞短語,強調行為者的責任及行為後果。
行為與舉動
原因(suǒ wèi)
如需進一步了解古典文獻中的用例,可參考《易·系辭上》或《公羊傳》等典籍。
所為是一個漢字詞語,意思是指行為、作為、所做之事。
所為的部首是所字的所部,拼音為"suǒ",總筆畫數為7。
所為這個詞的來源很早,最初是用來表示人們所做的行為和所作的事情。在古代漢字演變過程中,所的形狀和意義逐漸固定下來,成為一個單獨的字,後來加上"為"字組成所為。
所為的繁體字是「所爲」,其中「爲」是一個為字的繁體字形式。
在古代漢字寫法中,所為的寫法稍有不同,例如篆書時期的寫法是「戸」加上「采」,隸書時期的寫法是「冋」加上「它」。
他的所為是一種公然的挑釁和侮辱。
所在、所得、所見、所願、所謂、所屬、所以
行為、舉動、作為、行徑、活動、事情
結果、成果、效果、完成、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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