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所嫁之人,丈夫。 清 李漁 《奈何天·崖略》:“多少詞人能改革?奪旦還生,演作風流劇。美婦因而讐所適,紛紛邪行從斯出。” 清 鈕琇 《觚賸·蛟橋幻遇》:“我姐妹五人,各有所適。”
“所適”是一個古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通過以下要點詳細解釋:
“所適”指女子所嫁之人,即丈夫。該詞由“所”字結構(表對象)與“適”(出嫁)組合而成,字面意為“所嫁的對象”。例如清代李漁《奈何天》中“美婦因而讐所適”,即指女子因丈夫品行不端而産生怨恨。
該詞在現代漢語中極少使用,主要出現在古典文學研究或特定語境中。日常表達中多用“丈夫”“配偶”等替代。
“所適”是古漢語中對丈夫的特定稱謂,需結合“適”的嫁娶含義理解。其用法集中于清代文獻,現代語境中已逐漸被替代。如需進一步分析具體文本案例,可提供上下文以深入探讨。
所適(suǒ shì)是一個漢語詞彙,由兩個部分組成:所(suǒ)和適(shì)。
所的部首是戶,由4畫組成;適的部首是辵,由10畫組成。
所適這個詞來源于古代的《尚書·大禹谟》,意為“合適、適宜”。它是根據中國古代文獻中的用法而形成的。
所適的繁體字為「所適」。
在古代,所適的寫法與現代稍有不同。所的古代寫法是「戽」,適的古代寫法是「速」。
這件工作非常所適他的能力和興趣。
所適可以與其他詞組合成一些常用的詞語:
所適的近義詞包括:合適、適宜、適合。
所適的反義詞包括:不適、不合適、不宜、不適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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