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住宅;住處。《剪燈新話·水宮慶會錄》:“ 至正 甲申歲, 潮州 士人 餘善文 ,於所居白晝閑坐,忽有力士二人,黃巾繡襖,自外而入。” 清 紀昀 《閱微草堂筆記·灤陽消夏錄一》:“ 康熙 中, 獻縣 胡維華 以燒香聚衆謀不軌。所居由 大城 、 文安 一路行,去京師三百餘裡。”
“所居”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從以下方面綜合解析:
指住宅或住處,即人居住的具體場所。例如唐代詩人劉長卿的《過鄭山人所居》中,即用該詞描述隱士的居所()。
在粵語中,“所居”有時被引申為“傻乎乎”的俚語表達,但此用法屬地域性,非标準漢語釋義()。
“所居”核心指代居住場所,既可用于寫實描述,也可在文學中營造意境,部分語境下具有象征意義。如需更多古籍例句或方言差異,可參考來源網頁的完整内容。
《所居》是一個含有動詞和名詞意義的詞彙。拆分部首為“戶”和“矩”,共計9筆。
該詞的來源較為常見,是由動詞“居”和名詞“所”組成。動詞“居”指居住、存在的意思,名詞“所”表示地點、場所的意思。因此,《所居》的意思為居住的地方,住所。
在繁體字中,仍然保留着“所居”這個詞的使用,沒有發生變化。
古時候,“所居”的漢字寫法并未有太大變化,仍然是由動詞“居”和名詞“所”組成,意義也沒有改變。
以下是關于“所居”的一些例句:
與“所居”相關的組詞有:
近義詞包括:
反義詞則可以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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