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訴說,控訴。《舊唐書·李傑傳》:“ 開元 初,為 河南 尹。 傑 既勤於聽理,每有訴列,雖衢路當食,無廢處斷。由是官無留事,人吏愛之。”
“訴列”是一個漢語詞語,拼音為sù liè,其核心含義為“訴說、控訴”。以下是詳細解釋:
該詞最早見于《舊唐書·李傑傳》:
“開元初,為河南尹。傑既勤於聽理,每有訴列,雖衢路當食,無廢處斷。”
意為:李傑在任河南尹時勤于處理政務,即使百姓在路邊吃飯時提出控訴,他也會立即審理。
若需進一步了解該詞在古籍中的具體用例,可參考《舊唐書》或相關曆史文獻。
《訴列》是一個漢語詞語,意為列舉事實并向他人陳述或揭發。
《訴列》的部首是讠(讓字旁),它的拆分筆畫數為7畫。
《訴列》這個詞的來源較為晚,首次出現在《紅樓夢》中,是清代作家曹雪芹所創作的。
《訴列》的繁體字為「訴列」。
在古代漢字寫法中,「訴」的古寫形式為「訴」,「列」的古寫形式為「列」。
他在會議上訴列了一些不公平待遇的情況。
相關的組詞有:告訴、申訴、上訴、控訴。
近義詞有:陳述、揭發、申述、述說。
反義詞沒有明确的對應詞彙,可根據具體語境而定,例如保密、隱瞞。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