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平常着的衣服。 清 翟灏 《通俗編·服飾》:“《冥報記》: 伍五娘 請姊作功德救助,姊曰:‘卒難濟辦,隨身衣服,請以用之。’”《老殘遊記》第三回:“ 老殘 穿着隨身衣服,同 高紹殷 進了撫署。”
"隨身衣服"是漢語中具有明确指代功能的複合詞組,其核心含義可從構詞法和語用功能兩個層面解析:
一、詞典學定義 根據《現代漢語詞典》(第七版,商務印書館)的釋義,"隨身"指"帶在身上或跟在身旁","衣服"指"穿在身上遮蔽身體和禦寒的東西"。組合後構成偏正短語,特指"日常跟隨身體、便于穿脫的貼身衣物",強調衣物的便攜性和基礎功能屬性。《漢語大詞典》(第二版,上海辭書出版社)補充說明該詞常隱含"非正式場合穿着"的語用特征,與禮服、工裝等專項服飾形成語義對立。
二、構成要素分析
三、文化語義延伸 在民俗學範疇,《中華民俗大觀》(中華書局)記載該詞衍生出"貼身衣物避邪"的民間信仰,部分地域習俗中将其視為護身符的載體。現代語義經《新華成語詞典》擴展,可喻指"個人基本生活保障",如文學作品中"隻剩隨身衣服"多用于表現人物落魄狀态。
“隨身衣服”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基本含義指日常穿着的普通衣物,即人們平時穿戴的服飾。以下是詳細解釋:
該詞由“隨身”和“衣服”組成,字面意思是“跟隨身體的衣物”,實際指代日常所穿的便服,而非特殊場合或貴重服飾。
“隨身衣服”是描述普通日常服飾的詞彙,常見于文學作品中,需結合具體語境理解其指代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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