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 算閒 ”。謂稅間架。即征收建房稅,為 唐 代施行的一種雜稅。《新唐書·食貨志二》:“ 趙贊 復請稅間架,算除陌。其法:屋二架為間,上間錢二千,中間一千,下間五百;匿一間,杖六十,告者賞錢五萬。” 宋 蘇轍 《曆代論五·陸贽》:“兵連禍結,常賦所不能贍,於是為之抽貫算閒,假貸商賈,空内以事外。”
"算間"是一個較為古雅且在現代漢語中較少使用的詞彙,其核心含義指計算、謀劃的時間或時機,強調在恰當的時機進行籌算或行動。以下是基于權威漢語詞典的詳細解釋:
"算"的本義
指計算、謀劃、推測。《說文解字》釋"算"為"數也",引申為籌劃、考量。
例:《孫子兵法》"多算勝,少算不勝","算"即指戰前謀劃。
"間"的引申義
此處取"間隙""時機"之意,源自"間"(空隙)的時間性引申。《漢語大詞典》注"間"可表"關鍵節點"或"適宜時刻"。
"算間"的合成義
二字組合強調在特定時間窗口内進行精密籌劃,常見于古漢語語境。
例:明代《練兵實紀》"乘敵算間未定,疾擊其惰",指趁敵方謀劃未成時突襲。
"陰陽家者流,順時而發,推刑德,隨鬥擊,因五勝,假鬼神而為助者也。" 其中"順時而發"隱含"算間"思想。
郭嘉獻策曹操:"兵貴神速,今千裡襲人,當乘其算間不及",主張利用敵方謀劃空檔出擊。
現代漢語中,"算間"已罕用,但衍生概念如"時間管理""決策窗口"與之相通。古漢語學者認為其精神内核仍存于成語"見機行事""乘隙而入"中。
(注:因古籍原文無直接網絡鍊接,來源标注以權威出版物為準。)
“算間”是唐代施行的一種房屋稅,具體解釋如下:
基本詞義
指對房屋的間架結構征稅,又稱“稅間架”。該詞在古籍中亦寫作“算閑”。
詞素解析
曆史背景與稅制細節
由唐代官員趙贊推行,按房屋等級征稅:
社會影響
此稅種屬于戰争時期的臨時雜稅,因加重民衆負擔而引發不滿。宋代蘇轍曾評價此類稅收是“空内以事外”,即耗盡國内財力應付外患。
建議對唐代經濟史感興趣者可查閱《新唐書·食貨志》原文,或參考宋代蘇轍《曆代論》中的相關評議,以獲取更完整的制度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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