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雕刻。比喻刻意修飾文詞。《宋史·歐陽修傳》:“ 宋 興且百年,而文章體裁,猶乃 五季 餘習。鎪刻駢偶,淟涊弗振。”
锼刻(sōu kè)是一個漢語複合詞,在《漢語大詞典》中被定義為“用刀具精細雕刻镂空紋飾的工藝”。該詞由“锼”(镂刻)與“刻”(雕刻)兩個動詞構成,屬于傳統手工藝領域術語,常見于木雕、牙雕、玉雕等藝術創作中。
從詞義演變分析,其核心含義包含三個層次:一是指镂空雕刻技法,即在材料上穿透雕刻形成透光紋樣,常見于明清家具的棂格裝飾;二指精細雕刻過程,強調刀工細膩、紋樣繁複的特征,如《考工記》所述“施刀如筆,遊刃有餘”的技藝要求;三作名詞指雕刻成品,特指運用此技法制作的工藝品,故宮博物院藏清宮紫檀木器多有此類工藝遺存。
該詞的應用領域包括:①文物修複領域指代傳統透雕工藝,中國文化遺産研究院發布的《不可移動文物修複準則》将其列為瀕危技藝;②工藝美術行業用作專業術語,《中國工藝美術大辭典》收錄其作為雕刻門類子項;③文學作品中常作比喻,如錢鐘書《圍城》中以“锼刻心肝”形容情感煎熬。
詞源考證顯示,該詞最早見于宋代《營造法式》,記載建築構件“槅扇用锼刻法”,明清時期擴展至小型器物制作。現代漢語中,商務印書館《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标注其為書面語詞彙,多用于專業語境。
以下是關于“锼刻”一詞的詳細解釋:
基本含義
“锼刻”(拼音:sōu kè)指雕刻,特指用工具镂刻或雕琢物體表面。其引申義為對文辭的刻意修飾,強調過度追求形式而忽略内容的雕琢行為。
文獻出處
該詞最早見于《宋史·歐陽修傳》,原文提到北宋初期的文風問題:“宋興且百年,而文章體裁,猶乃五季餘習。鎪刻駢偶,淟涊弗振。”此處批評當時文人追求骈偶對仗、過度雕琢文辭的風氣。
引申用法
在文學批評中,“锼刻”常含貶義,形容文風浮華、缺乏自然真摯的表達,類似于“堆砌辭藻”或“形式主義”。
如需進一步了解古代文風演變或具體工藝,可參考《宋史》原文或傳統手工藝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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