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猶搜捕。 清 魏源 《聖武記》卷九:“州縣吏奉行不善,逐戶搜緝,胥役乘虐。”參見“ 搜捕 ”。
“搜緝”是一個漢語動詞,其含義和用法可結合搜索結果歸納如下:
搜緝(拼音:sōu jī)指搜查并逮捕,多用于描述官府或執法機構的行動,強調對罪犯或違禁物品的搜尋與抓捕。例如:
提到:“地方文武盡心搜緝,登時破獲者固多”,即通過搜查緝捕快速破案。
詞義解析:
近義詞與反義詞:
多用于曆史、法律或文學語境。例如:
“搜緝”是帶有曆史感的書面詞彙,適用于特定語境下的搜查逮捕行為。
搜緝是一個由搜和緝兩個字組成的漢字詞語,表示追捕、搜查犯罪分子。它是一個動詞。
《康熙字典》将搜緝的部首分别歸類為手和心。搜的部首是手(扌),緝的部首是心(忄)。整個詞語的筆畫總數為14。
搜緝這個詞語最早出現在《易經·乾卦》中,“乾元亨利貞,搜民用寶裁萬物,有服再惕慎則吉”。其中的搜就是指搜索、搜尋之意,緝則是指固定、制止。這兩個字合在一起,表達了追捕和搜查犯罪分子的意義。
搜緝的繁體字為搜緝,緝是指緝查的意思。
在古漢字寫法中,搜緝的寫法稍有差異。搜在《說文解字》中被寫作“蒐”,緝被寫作“緝”或“績”。但隨着時間的推移,現代漢字寫法統一了這兩個字的寫法。
1. 警方正在展開搜緝行動,力圖将逃犯抓獲歸案。
2. 隨着技術的進步,搜緝變得更加高效和準确。
搜捕、追捕、搜索、追擊、查獲、抓獲
搜查、搜索、追逐、追查
釋放、放走、放任、取消搜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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