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責備的話。《魏書·尒朱榮傳》:“今海内草草,異口一言,皆雲大行皇帝,鴆毒緻禍。臣等外聽訟言,内自追測。” 宋 沉遘 《謝兩府三啟》:“伏念某早繇曲學,親得盛時,一登備於儒林,遂進陪於法從,汔無稱道,宜有訟言。”
(2).公開說,明說。訟,通“ 公 ”。《史記·呂太後本紀》:“太尉尚恐不勝諸 呂 ,未敢訟言誅之。” 裴駰 集解:“ 徐廣 曰:‘訟,一作公也。’ 駰 按: 韋昭 曰,訟猶公也。” 清 姚鼐 《<南園詩存>序》:“若夫立論侃然,能訟言其失於章奏者, 錢侍禦 一人而已。”
“訟言”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在不同語境中存在差異,主要可分為以下兩類解釋:
指在争論或訴訟中使用言辭進行激烈辯論,強調口才和言辭的對抗性。
在古漢語中,“訟”通“公”,因此“訟言”還可表示:
訟言是一個漢字詞語,可以分為兩個部分進行拆分,左邊是“讠”部,右邊是“言”部。其中,“讠”部屬于“言”字的變體,表示言語和語言的意思。而“言”部則表示說話、言辭的意思。
訟言這個詞來源于古代漢語,原本的意思是指訴訟中的辯論或争辯的言辭。在現代漢語中,訟言一詞常常用來表示争論、争辯的意思。
在繁體字中,訟言的書寫形式為「訟言」,部首和筆畫與簡體字相同。
在古代漢字寫法中,訟言的書寫形式略有不同,訟字由“言”字上面加上“寸”字組成,意味着人們通過言辭的争論來表達訴訟的意思。言字的寫法則類似于現代寫法。
以下是關于訟言的一些例句:
1. 雙方當事人在法庭上進行激烈的訟言。
2. 他以生動的訟言說服了陪審團。
3. 在這場争論中,他以冷靜而有力的訟言戰勝了對手。
訟言的相關組詞有:
1. 争辯:指因意見不合而進行理性的辯論。
2. 辯駁:指對他人的觀點或言論進行反駁。
3. 訴訟:指将争議交由法律機構解決的行為。
訟言的近義詞包括:争辯、辯論、争論。
訟言的反義詞可以是:和諧、協商、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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