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明 内侍官名,多由宦官擔任。負責燒香等事宜。見《明史·職官志三》。 清 顧炎武 《恭谒天壽山十三陵》詩:“每陵二太監,猶自稱司香。”
(2).泛指負責燒香的人。 清 龔自珍 《己亥雜詩》之二六二:“臣 朔 家原有細君,司香 燕姞 略知文。” 劉逸生 注:“司香,管燒香。”
司香是漢語中一個具有特定文化内涵的複合詞,其含義可從字源、曆史語境及現代用法三個層面解析:
「司」
本義為“主持、掌管”,《說文解字》釋為“臣司事于外者”,引申為職務的執行者(如司徒、司馬)。在“司香”中作動詞,強調對香事的專職管理。
「香」
指香料、香氣,古代涵蓋宗教祭祀用香、生活用香及藥用香材。《禮記·郊特牲》載“焫蕭合羶芗”,反映香在禮儀中的核心地位。
宮廷職官
唐代始設“司香”官職,隸屬内廷尚寝局,負責皇室祭祀及日常用香管理。《新唐書·百官志》載:“尚寝局掌燕寝進禦之序,司香、司輿等各二人。”
宗教儀式
佛教、道教儀式中專設“司香”者,職責包括香案布置、香品調配及焚香儀軌。敦煌文書S.2832《願文》有“司香灑掃,供馔殷勤”的記載,體現其在宗教活動中的重要性。
文化傳承
當代香道文化複興中,“司香”指香席儀式的主持者,需精通香材鑒别、香器使用及空間營造,如《中國香文化》所述“司香為香事靈魂”。
隱喻用法
文學作品中引申為“守護美好事物之人”,如錢鐘書《圍城》以“司香尉”喻護花使者。
參考資料
注:因古籍文獻無直接網絡鍊接,建議通過權威出版社紙質書或學術數據庫(如中國知網)驗證内容。現代詞典釋義暫未收錄獨立詞條“司香”,其含義需結合專業文獻及曆史語用綜合考釋。
“司香”是一個具有曆史背景的漢語詞彙,其含義可從以下方面解析:
官職名稱
明代設立的内侍官職,多由宦官擔任,主要負責宮廷内的燒香、祭祀等禮儀事務。該官職在《明史·職官志三》中有明确記載。
例如清代顧炎武的詩句“每陵二太監,猶自稱司香”,即指守陵宦官沿用此職銜。
泛指燒香者
廣義上可指代所有負責焚香事務的人。清代龔自珍在《己亥雜詩》中提到的“司香燕姞”,即指管理香火的侍女。
該詞主要用于曆史文獻或古典文學中,描述特定職務或焚香者的角色,現代漢語中已不常見。
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明史·職官志》或清代詩詞注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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