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私人建立的功勞。《左傳·昭公五年》:“為政者不賞私勞,不罰私怨。”《國語·周語中》:“餘何敢以私勞變前之大章,以忝天下。”
“私勞”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根據語境不同可分為以下兩種解釋:
為私人建立的功勞
指個人為特定對象(如君主、上級或私人關系)所做出的功績,通常帶有非公開性質。這一含義源自古代文獻,強調功勞的歸屬性和非官方認可性。
例:《左傳·昭公五年》提到“為政者不賞私勞,不罰私怨”,即執政者不應因私人功勞而獎賞。
私自從事勞動或工作
指未經正式程式或授權的個人勞動行為,常含貶義,暗指行為可能違背規則或公共利益。
需注意與經濟學術語“私人勞動”(指商品生産中私人性質的勞動)區分,後者屬于馬克思主義政治經濟學概念,與“社會勞動”相對。
如需進一步了解古籍原文或具體案例,可參考《左傳》《國語》等文獻,或查閱漢典、查字典等工具書來源。
《私勞》這個詞是一個現代漢語詞語,它的意思是指個人私自從事工作或勞動,而不是依靠組織或單位的安排和指導。在日常生活中,私勞通常指的是個體經營或自由職業者從事的工作或勞動。
《私勞》這個詞可以拆分為兩個部首:私(sī)和力(lì)。私的部首是示,力的部首是力。
私的筆畫數為七畫,力的筆畫數為二畫。
《私勞》是一個簡體字詞語,其繁體字為「私勞」。
在古代漢字中,私的寫法是「厶」,勞的寫法是「勞」。所以古時候寫《私勞》時為「厶勞」。
1. 小明辭去固定工作,選擇了私勞的生活方式。
2. 這個城市支持個體經營者和自由職業者發展私勞。
1. 私人勞動
2. 私營
3. 私人企業
1. 個體勞動
2. 自由職業
3. 個體經營
1. 公勞
2. 公務員工作
3. 團體組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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